税收答疑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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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二手车经销单位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二手车要交增值税吗?发票如何开具?
发布时间:2022-07-11  来源: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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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可以分为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两种:

1.简易计税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可以享受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2%征收;2020.3.1-2021.3.31,减按1%征收;2022.4.1-2022.12.31,免征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属于以下四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减按2%征收增值税:

①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固定资产。

②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③营改增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200812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20081231日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

2.一般计税

201381日起,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一般纳税人销售自201381日起取得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并且按规定已抵扣过进项税的,按照适用税率13%征收增值税。

(二)发票开具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凡按规定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一般纳税人采取一般计税的,按照13%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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