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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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一次性缴回全部留抵退税款的,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什么资料?缴回的留抵退税款,能否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发布时间:2022-07-22  来源: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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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纳税人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时,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纳税人在一次性缴回全部留抵退税款后,可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调增期末留抵税额,并可继续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举例说明:某纳税人在201941日后,陆续获得留抵退税100万元。因纳税人想要选择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于202243日向税务机关申请缴回留抵退税款,45日,留抵退税款100万元已全部缴回入库。该纳税人在410日办理20223月(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写“-100万元”,将已缴回的100万元留抵退税款调增期末留抵税额,并用于当期或以后期间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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