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果符合条件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形成企业亏损额,按相关规定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案例】C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10月15日新购置一台研发设备,价值1000万元。假设C企业2022年应纳税所得额(未考虑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为1800万元。
【解析】C企业2022年度可以一次性扣除1000万元,并加计扣除1000万元,合计扣除2000万元。但因为C企业2022年应纳税所得额(未考虑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为1800万元,不足扣除,则剩余的200万元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1)无论2023年及以后年度丙企业是否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都可以继续结转扣除。
(2)200万元税前扣除不完的部分将自动增加企业亏损,在以后年度结转弥补。
(3)C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度汇算清缴未扣除完而形成的亏损,符合条件的可在以后10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