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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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投资方企业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2-09-16  来源: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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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四、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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