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高新技术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纳税申报时,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优惠。如果企业在2022年第四季度预缴申报时未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还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享受该政策。
享受方式由企业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享受。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如下:1.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2.固定资产记账凭证;3.购置设备、器具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