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除以下两类企业之外的企业:
一是负面清单行业的企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负面清单行业。
二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已经提高至100%的企业: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即:不能享受的依然不能享受。已经享受100%的按原有规定继续享受,不适用本次政策。
答:除以下两类企业之外的企业:
一是负面清单行业的企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负面清单行业。
二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已经提高至100%的企业: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即:不能享受的依然不能享受。已经享受100%的按原有规定继续享受,不适用本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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