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均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其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照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照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新印花税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按照价款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
对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合同是否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呢?《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所以本次《印花税法》对于上述税目的合并是完全与《民法典》实现了统一。也就是说,自2022年7月1日起,原按照万分之五贴花的勘察和设计合同,适用税率降为万分之三;原适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目的施工合同,仍保持万分之三的税率。所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并入建设工程合同中缴纳印花税的。
这里需要注意:《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属对正列举式凭证征税的税种,对企业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也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其他合同征税范围。因此,不论原印花税法,还是新印花税法,工程监理合同均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