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老戴分享了一般纳税人货物类的简易计税项目,本期,老戴接着分享营改增类的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项目。
二、为了实现税负“只减不增”的营改增业务
(一)与建筑服务有关的
1.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①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清包工方式: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甲供工程: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③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老项目:(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
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执行。
注意,上述情形是必须适用简易计税,不是可以选择适用。
政策依据:财税〔2017〕58号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二)与不动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出租有关的
4.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5.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6.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7.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8.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
9.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0.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6〕47号
(三)与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有关的
1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扣除金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12.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68号
(四)其他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项目
13.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14.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15.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16.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17.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
18.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财税〔2016〕68号
19.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二十六)项中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以参照上述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0.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6〕140号
21.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7〕56号
以上就是老戴粗略汇总的营改增业务中,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或者只能适用)简易计税方式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