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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小微2.5%的政策详细介绍
发布时间:2023-03-27   来源:小陈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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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政策】

 

202111日至202212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税负相当于2.5%12.5%×20%=2.5%)(国务院总理李强3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

 

202211日至202412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税负相当于5%25%×20%=5%

 

【国务院常务会议】

 

新华社北京324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3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政策、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备注:与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的政策时间节点一致了)(备注:别急,肯定一季度纳税申报前具体政策肯定出来)。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规定:“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六、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11日至20211231日。”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11日至20221231日。”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规定:“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告第一条自202111日起施行,20221231日终止执行。”

 

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规定:“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11日至2024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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