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操作流程
(一)享受方式 由企业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的方式享受。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如下:
1.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
2.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3.购置设备、器具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二)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三)申报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纳税 申报时,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优惠。
1.预缴申报
……
2.年度申报
分别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版)》之《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和《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A107010)有关栏次。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22年修订)报表格式及填表说明:
5.第5 列“税收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允许税前扣除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
第11.1 行“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购置单价500 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填报2022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新购置单位价值不超过500 万元的设备器具等,按照税收规定一次性扣除的有关情况及优惠统计情况。
第12.4 行“4.高新技术企业2022 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填报高新技术企业2022 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新购置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按照税收规定一次性扣除的有关情况及优惠统计情况。
第30.2 行“2.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填报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 年第28 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加计扣除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