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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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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习: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 100%加计扣除政策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28  来源:财税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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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流程

 

(一)享受方式 由企业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享受。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如下:

 

1.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

 

2.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3.购置设备、器具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二)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三)申报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纳税 申报时,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优惠。

 

1.预缴申报

 

……

 

2.年度申报

 

分别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版)》之《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和《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A107010)有关栏次。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22年修订)报表格式及填表说明:

  

  

  

5.5 税收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允许税前扣除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

 

11.1 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10-12月)购置单价500 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填报2022年第四季度(10-12月)新购置单位价值不超过500 万元的设备器具等,按照税收规定一次性扣除的有关情况及优惠统计情况。

 

12.4 “4.高新技术企业2022 年第四季度(10-12月)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填报高新技术企业2022 年第四季度(10-12月)新购置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按照税收规定一次性扣除的有关情况及优惠统计情况。

  

  

30.2 “2.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填报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 年第28 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2022101日至20221231 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加计扣除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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