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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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代开发票,若是属于经营所得项目,次年需要办理经营所得汇缴吗?
发布时间:2023-04-24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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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实行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的自然人纳税人不需办理经营所得个税的汇算清缴!自然人在税务代开经营所得项目发票的时候,既然已经核定征收了经营所得的个税,则次年3月底之前无需再办理个税汇缴了。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并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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