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土地增值税
我们是专门为铁路场站做货物仓储的物流企业。我们仓房是租赁铁路局的土地。请问我们缴纳的土地使用税能享受减半政策吗?
发布时间:2023-04-18  作者: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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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5号公告的规定,自202311日起至202712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再根据国税函发【1990924号第二条规定,凡土地使用权属于铁道部所属单位,现在由铁路系统外的单位使用的土地,暂由实际使用人(即铁路系统外的单位)缴纳土地使用税。

 

所以,承租铁道部土地,实际使用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贵企业属于物流企业,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可以按5号公告减按50%计征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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