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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缺票,是否就通过自然人代开?
发布时间:2023-04-24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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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理解完全错误。

 

 

参考: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第587)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0223月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出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232号),明确提出要加强精准监管,开展虚假代开发票专项治理,依法打击不法分子利用自然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虚假代开发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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