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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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同时存在两笔公益性捐赠支出,一笔是2021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一笔是2022年度发生的捐赠支出,请问在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该如何扣除?
发布时间:2023-05-25   来源:财税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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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5号),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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