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企业所得税
已取得发票未支付款项,可以税前扣除吗?
发布时间:2023-05-29  来源:轻松财税 作者:彭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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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取得发票能否税前扣除,需要考虑真实性、合理性、相关性,以及权责发生制原则等,但是跟是否实际支付发票对应的经济款项无关。

 

符合税法规定的,取得发票即使没有支付款项,也是可以税前扣除。

 

如果不符合税法规定,取得发票即使支付了款项,也可能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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