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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加计扣除口径对比
发布时间:2023-07-13  来源:税政解析与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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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研发费用主要有三个口径:

一是会计核算口径,主要由《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 号)规范;

二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由《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范;

三是加计扣除口径,由财税〔2015119 号和 2015 年第 97 号公告、2017 年第 40 号公告等文件规范。

三个研发费用归集口径相比较,存在一定差异(见表 5)。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会计口径的研发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准确核算研发活动支出,而企业研发活动是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判断的,除该项活动应属于研发活动外,并无过多限制条件,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均可计入研发费用。

二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的研发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判断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科技实力是否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为了保证口径统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对研发费用有明确的范围,且对其他相关费用等部分费用有一定的限制。

三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口径的研发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细化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的范围,引导企业加大核心研发投入。可加计扣除范围针对企业直接的、核心的研发投入,对其他相关费用有一定的比例限制。应关注的是,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采取的是正列举方式,即政策规定中没有列举的研发费用,不可以加计扣除。

5 研发费用归集口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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