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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专题——风险管理篇(三):应税收入风险③
发布时间:2023-07-28  来源:税月有情 作者:戴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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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老戴和大家分享应税收入风险的另一种形式——未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收入的风险。

一、利息收入未按照合同约定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期确认收入风险

债权性投资取得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形式的收入,企业可能在实际收到利息时,才确认收入,而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风险自查思路和方法:重点核查有无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而形成的利息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查看往来科目及“投资收益”、“银行存款”、“财务费用”、“债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明细账。查看债权性投资相关的合同(借款合同、资金使用协议、委托投资协议等)文件等书面文件,看该项债权性投资的业务利息收入确认收入日期是否符合税收相关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二、收取租金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确认收入的风险

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未按照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及金额确认收入的实现。

风险自查思路和方法:查阅租赁合同中收取租金的方式和日期,审核应收账款、“其他业务收入-租金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明细,检查对租金收入的会计处理。比对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核实取得的租金是否按规定确认收入;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是否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三、特许权使用费未按税法规定时间确认收入的风险

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及金额全额确认收入。

风险自查思路和方法:查阅特许权使用费相关合同资料,重点核查“其他业务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比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看是否存在收到款项时才确认收入、或者因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不一致直接按照会计处理确认收入等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及金额全额确认收入的情况。

四、跨年工程等大型项目未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风险

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未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风险自查思路和方法:查看“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并核查施工合同、完工百分比的计算等,查看是否存在按照实际收到款项开具发票时间确认收入等未按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实现的情况。

五、其他未按税法规定时间确认收入的风险

企业以开票金额申报收入,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金额确认收入;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未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未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未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企业因新收入准则的执行,导致确认收入时间的税会差异,纳税申报时未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等。

风险自查思路和方法:核对相关合同,查看“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银行存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科目,根据开具发票金额及时间与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的服务提供时间进行对比,核查在提供产品或服务时收取价款是否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通过查看完工进度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金额,看是否按照完工进度确定企业所得税收入;如果企业已经执行新收入准则,查看是否存在直接按会计收入确认时间申报纳税,未根据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以上,就是未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收入的具体风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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