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877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税二稽罚﹝2023﹞***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14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应扣未扣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1068300.76元处以50%的罚款,计534150.38元。
罚款金额(万元) 53.41503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2020年法人刘某先后多次个人借款给你公司用于经营,你公司向刘某支付借款利息5341503.80元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你公司上述行为属于违反税收管理规定,扣缴义务人未代扣代缴利息收入所得个人所得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公告2023第***号)五、税款征收类(序号44代码508)第1档“扣缴义务人配合检查、调查,并在检查、调查期间积极协助税务机关追回税款的,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的罚款”的裁量标准,你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日预缴了本案涉及的应扣未扣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1068300.76元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30***4660M
数据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30***0549R
知识拓展:
股东借款给公司时,签订了借款合同,并约定了利率,请问股东收到利息后要缴哪些税,如何缴纳?由企业代扣代缴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假如股东借款给公司时,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也没有约定利率,或者有借款合同,但约定不收取利息,这类情况是否要缴税,如果缴纳,如何缴纳?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在2021年4月25日的答复:
(一)增值税及随增值税附征3个附加税(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个人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应按贷款服务征收缴纳增值税。如需开具发票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个人无偿将资金借与他人使用的,无需缴纳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
对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按实际缴纳两税税额的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将资金借贷给他人使用取得利息收入,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由支付方按规定代扣代缴。 股东借款给企业,约定不收取利息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股东借款给企业,如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1.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2.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3.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三)印花税方面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个人作为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的,无需缴纳印花税。
因借贷业务的纳税申报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为此,有关税费应以来信人提供的具体办税资料并经当地税务部门核实后计算为准。
***中医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877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税二稽罚﹝2023﹞***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14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应扣未扣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1068300.76元处以50%的罚款,计534150.38元。
罚款金额(万元) 53.41503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2020年法人刘某先后多次个人借款给你公司用于经营,你公司向刘某支付借款利息5341503.80元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你公司上述行为属于违反税收管理规定,扣缴义务人未代扣代缴利息收入所得个人所得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公告2023第***号)五、税款征收类(序号44代码508)第1档“扣缴义务人配合检查、调查,并在检查、调查期间积极协助税务机关追回税款的,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的罚款”的裁量标准,你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日预缴了本案涉及的应扣未扣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1068300.76元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30***4660M
数据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30***0549R
知识拓展:
股东借款给公司时,签订了借款合同,并约定了利率,请问股东收到利息后要缴哪些税,如何缴纳?由企业代扣代缴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假如股东借款给公司时,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也没有约定利率,或者有借款合同,但约定不收取利息,这类情况是否要缴税,如果缴纳,如何缴纳?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在2021年4月25日的答复:
(一)增值税及随增值税附征3个附加税(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个人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应按贷款服务征收缴纳增值税。如需开具发票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个人无偿将资金借与他人使用的,无需缴纳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
对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按实际缴纳两税税额的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将资金借贷给他人使用取得利息收入,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由支付方按规定代扣代缴。 股东借款给企业,约定不收取利息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股东借款给企业,如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1.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2.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3.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三)印花税方面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个人作为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的,无需缴纳印花税。
因借贷业务的纳税申报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为此,有关税费应以来信人提供的具体办税资料并经当地税务部门核实后计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