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江阴市长江税务师事务所  江阴大桥会计师事务所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答疑 > 增值税
增值税
相关专题: 
哪些发票可以作为公司的成本费用票?
发布时间: 2023-11-14   来源:轻松财税 作者:彭怀文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严禁转载;部分内容来自报刊或网络,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admin@cjtax.cn),我们将立即删除!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具体执行以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

答:

 

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凡是境内支付且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取得的发票都是可以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凭证。

 

成本费用与发票,应该是先有成本费用,后才需要考虑是否需要发票,而不是颠倒顺序。

 

如果没有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而是去找各种各样的发票来充抵企业的成本费用,该企业涉嫌虚开发票和偷税,一旦被税务局稽查发现,将会被税务局依照《税收征管法》《发票管理办法》等处罚,补税、罚款、滞纳金是标准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有刑事责任。

 
打印】    【 关闭
版权所有:江阴市长江税务师事务所 江阴大桥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86855000  邮箱:cjcta@163.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 技术支持:江苏领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