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企业所得税
老板个人名义贷款用于公司经营,如何做账?利息能否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4-02-27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请问

老板个人名义贷款用于公司经营,如何做账?利息能否税前扣除?

答复

老板个人名义贷款,公司不需要做账,若是该笔贷款又用于公司经营,相当于公司借老板的钱,这个业务需要做账。

借:银行存款 100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老板 1000万元

总结:老板个人名义贷款用于公司经营,属于个人转贷款业务。

注意一:

由于贷款利息的发票是开具给老板个人的,企业不得税前扣除。

若是贷款利息由公司来代老板支付,相当于老板借公司的钱。

借:其他应付款-老板 50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万元

注意二:

若是贷款利息由公司来支付并实际负担:

借:财务费用-利息 50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万元

1、这种情形的贷款利息属于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取得收入情况无关,因此不允许税前扣除。汇算清缴纳税调增处理。

2、这种情况存在扣缴利息所得个税的税务风险。你公司在支付给老板利息时,需要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否则,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