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个人所得税
这种情形不是自己的儿女也可以申报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
发布时间:2024-03-29  来源:远程墨子 作者:小羊税悟思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兄弟一家因交通意外仅留下一个5岁女儿,我作为她的法定监护人是否可以申报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

答:根据《国发〔2018〕41号_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所以,尽管不是自己的儿女,但是您作为她们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是可以申报享受个税子女教育附加专项扣除。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相关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国发〔2018〕41号_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 《国发〔2023〕13号 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