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项票是热板可以抵扣镀锌板的销项吗?
企业是做板材销售加工的,现在有大量热轧板的进项票,但是开的是镀锌板发票能抵消吗?
解答:
原则上,只要购进与销售都是真实的,取得的进项税额没有用于不得抵扣的方面,就可以抵扣。
首先,企业本身是做板材加工的,当然这个“加工”,必须要有真实的厂房、设备与人员等,不能只是写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提问所述的最终产品是镀锌板,企业必须要有镀锌工艺的厂房、设备设施,以及镀锌工艺的熟练工人等。
其次,仅仅有这些设备、设施还是不够,还需要与企业产能相匹配的水电气等消耗,否则,税务局仍然有理由怀疑企业是虚假“生产”。
第三,主要的原材料与最终产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提问所述的情况,必须满足镀锌板是由热轧板加工来的,而且原材料数量与产品数量也符合正常的生产工艺参数等。
税务总局曾经在全国范围内稽查过“黄金变票案”。因为现实中很多黄金及其饰品的购买方是个人,不需要发票。于是,部分人就大批量在上海黄金交易所等处采购黄金,取得黄金的专票,然后低价将黄金销售给黄金加工作坊等,就不开发票。同时,再找需要发票的一些工厂,以黄铜等名义虚开发票。当然,整个虚开发票的环节,可能经过多步骤来包装。但是,最后还是被税务局给稽查出来了。
综上,只要业务是真实的,发票开具跟业务是一致的,生产加工企业购进与销售开具的货物不一样也是没有税务风险。但是,如果是通过虚假加工“变票”的,则很容易被税务稽查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