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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戴讲税|保险税事——个人所得税允许税前扣除的险种
发布时间:2024-03-29  来源:税月有情 作者:戴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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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税友大家好,欢迎来到老戴讲税时间!
上一期,老戴就和大家分享了企业所得税允许税前扣除的险种。
本期,老戴继续和大家分享第三种情形——个人所得税允许税前扣除的险种。
一、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
一、关于政策内容
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关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规范和条件”中所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其具体产品类型以及产品指引框架和示范条款由银保监会商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新的产品发布后,此前有关产品的规定与新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保险产品范围的通知》(财税〔2022〕21号)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个人购买由银保监(现在改为金融监管总局)会商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的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每年可在2400元(每月200元)的限额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购买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的,以保险公司开具的载明产品名称及缴费金额、税优码等信息的发票和保单凭证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二、个人养老金
所谓的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从定义可以知道,其实个人养老金并不是保险产品,它是个人为了养老的需要,根据个人自主的投资决策,可以投资比保险产品投资范围更广的投资产品的一个长期投资账户。但由于此前的试点政策,是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享受的税收政策与个人养老金基本一致,且个人养老金也可以由保险公司经营(当然还有其他金融机构可以经营),所以老戴就习惯性的把个人养老金也归入“保险”一类来和大家分享税事了。我们先看看个人养老金的税收政策。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其实个人养老金的税务处理规定,与补充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相似,在缴费环节限额税前扣除,不同的地方是,个人养老金限额每年12000元;投资环节收益计入个人养老金账户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同样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入一项“工资、薪金所得”,不同的地方是,个人养老金不区分领取方式和情形,也不是根据所得额适用税率表,而是直接适用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个例子,老张2024年度取得工资收入240000元,其缴纳的“三险一金”为10000元,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为36000元,2024年购买了个人养老金12000元。老张2024年没有取得其他类型的综合所得收入,也没有其他税前扣除项目。则老张2024年度的综合所得为240000-60000(定额费用减除)-10000(“三险一金”)-36000(专项附加扣除)-12000(个人养老金支出)=122000元。
个人养老金在投资环节取得的投资收益计入账户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假设在老张退休时,某年度领取个人养老金12000元,且老张退休后接受返聘,该年度取得综合所得100000元,此时,领取的12000元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而单独作为另一项“工资、薪金所得”,直接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可能很多税友都看过一些财税公众号,说是购买个人养老金本是为了抵税,结果投资损失的金额比抵税还多,不值啊。那这个个人养老金是坑吗?还能购买以享受税收优惠不?
老戴也看过相关的文章,其实,税友们有这个疑问,主要是因为没详细看完他们的文章。我们看上述有关政策都知道,缴纳进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资金,个人是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资的,可以投资的产品包括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而文章中提及的之所以亏本了,是因为账户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或公募基金,大家想想看啊,在理财产品取消刚兑以及这两年的资本市场的状况下,投资这两类产品不亏才怪呢。
以老戴的保守性格,如果购买个人养老金,大概率只会投资储蓄存款或商业养老保险。先不论这两项产品收益率有多低,至少储蓄存款的本金有存款保险保障,而保险产品也有我国的系列保障基金等保障措施,以及保险公司审慎原则下的赔付准备做保障吧。即使是最终收益率为0,在一定情形下,还是有税务收益的。
我们以上面老张的例子来测算一下。
假设老张2024年度不购买个人养老金,则综合所得为134000元,适用税率为10%,2024年度综合所得应纳个税为134000×10%-2520=10880元。
2024年度购买了12000元个人养老金,并用于投资储蓄存款或商业养老保险,则综合所得为122000元,2024年度综合所得应纳个税为122000×10%-2520=9680元。
假设该养老金账户的投资,未取得任何收益,即收益率为零。老张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为12000元,因此,领取养老金应纳个税为12000×3%=360元。
老张因购买个人养老金合计取得的税务收益为10880-9680-360=840元。
也就是单纯从税务角度考虑,也是有一定收益的。我们再看看这个税务收益占个人养老金缴费金额的比例,840÷12000×100%=7%,也就是说,从静态视角与税务角度的考量,老张2024年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可以承受7%的损失,超过这个比例,就是损失比税务收益高了。
个人适用的税率越高,其可以承受的损失就越高,也就是说安全垫越高。以下老戴列出10%以上的各适用税率的可承受损失和安全垫呗。
综合所得适用税率     可承受损失金额(元)   安全垫(可承受损失比例)
20%                  2040                      17%
25%                  2640                      22%
30%                  3240                      27%
35%                  3840                      32%
45%                  5040                      42%
大家也看到了,随着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提高,安全垫最高可以提高到42%。老戴个人认为,如果个人养老金账户单纯买商业养老保险都能产生本金的如此高的损失,那么他的运气估计也是一定程度的背了。开玩笑的说,这么背的运气,即使不投资个人养老金,省下来的12000元的资金,也会在其他项目的投资中亏掉或者消费掉的了,而这些项目还不能抵税。
当然了,上述例子是个人的年度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是10%以上的档次,如果个人的年度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长期在3%甚至无需缴纳个税的档次,就如老戴这两年一样,那从税务角度考量,也不会带来啥收益,当然主要考虑的就不是投不投资个人养老金取得收益的问题,而是应该主要考虑怎么增加个人收入的问题了对吧。
相信大家看了老戴对税优健康保险和个人养老金的介绍后,有些税友会有一个疑问,如果公司也希望鼓励员工购买上述保险和养老金,以加强对员工自身的保障,公司希望通过承担员工上述的缴费来作为鼓励措施,但问题是,上述两个险种,均只是个人所得税允许税前扣除的,税法并未规定公司承担了上述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啊。那有没有办法可以让公司也能实现税前扣除呢?
老戴认为是有的,但会在往后的篇章分享,本期暂不赘述了。
有关个人所得税允许税前扣除的险种就分享到这。
好了,本期老戴就分享到这里,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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