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汇算清缴免时予申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
文/李冼
编者按:2024年04月12日,有同学咨询:小微企业进行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怎么无法填报股东及分红情况?就该话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问题】M公司为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进行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怎么无法填报股东及分红情况?
【解析】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自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起,小微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是作为免填项目处理的。
换言之,小型微利企业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不需要填报关于主要股东及其分红情况的信息。这一政策有助于简化小微企业的税务申报流程,减轻其负担。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
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基本经营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
六、本公告适用于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综上所述,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免予申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
因此,小微企业M公司进行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无法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项目属于正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