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个人所得税
在读在职研究生期间又取得了工程师职称证书,是否只能选择享受其中一项继续教育附加扣除?
发布时间:2024-04-07  来源:远程墨子 作者:小羊税悟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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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在职研究生期间又取得了工程师职称证书,是否只能选择享受其中一项继续教育附加扣除?

答:不是的,根据《[[国发〔2018〕41号_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的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这两项附加扣除可以同时申请,即:申报每月400元的继续教育专项扣除外,在取得证书的当年还可以申报3600元的继续教育专项扣除。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相关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国发〔2018〕41号_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 《国发〔2023〕13号 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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