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综合
加油站转让收入不包含转让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或商誉),丽江税务
发布时间:2024-04-23  来源:税捷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丽江税务:服务基层 及时为纳税人处理急难涉税问题

 

发布时间:2022-11-11 16:3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加油站转让过程中,涉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税种,业务较为复杂,涉及转让固定资产、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动产等。纳税人及部分县区税务机关对转让过程中取得收入的性质划分理解不准确,把转让不动产收入理解为转让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或商誉),造成纳税人在转让加油站过程中少缴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问题。

发现此问题后,丽江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采取三项措施及时化解风险。

一是及时明确税收政策。深入学习研究加油站转让过程中涉及税收问题的文件,明确加油站转让收入不包含转让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或商誉),应在转让固定资产、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动产收入等之间进行划分。

二是及时宣传政策。把加油站转让过程中的税收政策快速下发到各县区税务局,并通过实地指导、电话指导等方式向各县区解释政策,做到全市各县区准确理解政策,正确开票、正确执法。

三是及时开展问题整改。各县区局对所有的加油站转让业务进行梳理,对照政策查找加油站转让过程中发票开具是否正确,税款计算是否准确。

截至目前,已指导各县区局正确处理加油站转让涉税业务4笔,有效排除了该行业转让业务政策执行风险,统一了全市政策执行口径。(货物和劳务税科)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