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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再优化!五问五答带您了解
发布时间:2024-04-24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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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税小微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服务举措进一步升级优化,快跟申税小微一起来了解一下~

 

 

谁可以申请?

 

 

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已满12个月但因不满一个评价年度而未参加年度评价的纳税人。

 

什么时间可以申请?

 

 

2023年度期间设立的纳税人,根据您企业的设立时间至您申请的当月,满足12个月条件的即可在当月起任一日期发起申请。

 

如何申请?

 

符合条件的新设立纳税人可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复评】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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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申请复评年度“2024”,申请原因“新设立纳税人复评,符合纳税信用修复条件的同步开展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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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选指标采集时间为2024年的“100209.首次办理涉税事宜不满一个评价年度”指标,点击【下一步】,填写申诉理由,点击【下一步】-【确定】-【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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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发布复评结果?

 

 

税务机关将在次月依据您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信用级别,帮助新设立经营主体更快积累信用资产。

 

如何查询结果?

 

 

在次月结果发布后,新设立纳税人可以进入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选择查询“当前适用纳税信用级别”、或选择查询2024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可查到新设立纳税人复评结果。

 

政策依据

《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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