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取得了工程师职称证书和经济师职称证书,但我只申报了一项继续教育专项扣除,是否汇缴时可以补申报另外一项?
答:不可以的,因为在同一纳税年度,同一纳税人取得了两类及以上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或者取得两类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或者既取得了某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又取得了某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的,也只能扣除一次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3600元),即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不可同时享受。同一纳税人每年最多只能扣除3600元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且只能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不得移至下一年度(更不得提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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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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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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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18〕41号_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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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23〕13号 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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