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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律师说 | 全球价值链重构背景下我国国际税收治理路径探析
发布时间:2024-04-25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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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价值链加速重构,国际税收规则加速变革。如何抓住各种机遇,推动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中的地位不断攀升,是我国参与国际税收治理时需要研究和考虑的重点。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在全球价值链重构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我国参与国际税收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的路径建议。

01

我国在全球价值链重构中的机遇

全球价值链体系是指全球范围内商品设计、生产、储备、流通、分配、交易、消费及辅助服务的各个环节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及相互关联而形成的动态系统。推动全球价值链重构的影响因素较多,可归纳为技术进步、经济特征、政策环境三大层面的驱动因素。在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中,这三方面的驱动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全球价值链加速重构,为我国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从技术进步角度看,我国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浪潮中把握了先机。当前,以工业机器人系统、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物联网、3D打印、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蓬勃发展并加速应用,全球化已从传统的贸易一体化、生产一体化,演进到了数字化。在数字经济革命的浪潮中,我国在多领域跻身全球前列,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3年)》显示,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0.2万亿元,总量稳居世界第二。当前,我国已建立起一系列具备全球性影响力的超大数字平台,有效搭建全球贸易数字中枢,形成数据要素禀赋比较优势,有利于我们把握全球价值链重构的主动权。

从经济特征角度看,我国的机遇来自完备的工业体系和庞大的消费市场。从供给端分析,我国是世界上工业体系最为完备的国家,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的所有工业门类。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意味着我国产业链及供应链韧性高、抗风险能力强,可为全球市场提供便捷和通畅的生产与服务。从需求端分析,市场规模是影响全球价值链布局的重要因素。我国具有庞大的消费市场,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来看,2023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495亿元,全国网上零售额154264亿元,数字技术发展带来网上零售需求的稳步增长,将持续助力我国内需市场的扩大。

从政策环境角度看,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落地,朋友圈逐步扩大。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高涨,诸如出口补贴、许可证限制等监管措施的出台和非关税壁垒的加剧,致使贸易摩擦总体激增。我国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世界各国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国际合作平台,推动了更大范围的国际跨区域合作。截至2023年8月,我国已同152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覆盖我国83%的建交国。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往来日益密切,产业链供应链融合程度明显提升。

02

全球价值链重构给我国税收带来的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为导向,积极在推动全球税收治理变革中展现中国税务治理之智,有力促进了开放经济下的跨国投资及贸易活动。但在全球价值链重构的大背景下,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仍面临不少现实挑战。

数字经济发展带来多重税收挑战。数字经济的虚拟性、无形化、流动性及数据本身具有价值等特质,使得建立在传统工业经济形态上的国际税收规则和国际税收秩序出现不适应、不公平、不可持续等问题。一是难以在原有的国际税收规则体系中找到数字经济相应的征税依据、征税主体以及公平的数字经济征税制度。二是数字经济企业的非本地运营及其过于激进的避税行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跨境税源分割失衡加剧,新经济与传统经济之间税负不公问题加剧。三是在国际税收领域,当前数字经济国际税收改革领域博弈激烈,英国、奥地利、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单边征税先行”,以法律形式将数字服务税纳入本国税法体系;联合国主张通过在《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中增加“自动化数字服务”条款,以期在现有的国际税收规则框架下解决问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推动“双支柱”改革方案,通过多边合作应对数字经济挑战。这些构成了当前数字经济时代国际税收规则变革的现实图景。作为在全球数字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中国,应积极参与全球税收治理,为全球税收治理新格局的形成贡献中国智慧。

助力跨境经营的税收服务体系尚需完善。随着全球经济格局重塑,我国参与全球产业链分工的既有空间被压缩,产业链巩固、优化、升级面临压力。面对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的现实需求,当前助力境内企业跨境经营的税收服务体系仍待完善。一是从目前我国签订的税收协定、税收安排、税收协议上看,谈签范围不够广泛,仍未覆盖全部投资目标国,“走出去”企业的一些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如部分境外项目无法享受股息预提所得税优惠税率、部分税收协定没有税收饶让条款等。二是随着海外投资企业新项目、新业务的增多,产生的涉税争议事项产生较大变化,许多缔结较早的税收协定与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和国际税收发展的新变化不相适应。三是目前我国制定的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相较于跨境投资经营者的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提升完善空间。

参与全球税收治理面临困境。多国经济持续下行,财政收入严重不足,全球税收治理体系面临更多的风险与不确定性。中国参与全球税收治理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面临现实困境。一是发达国家长期在国际税收治理体系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现行国际税收规则更多体现发达国家利益,发展中国家长期存在的诸如低效率滥用税收优惠、转让定价可比物缺乏等问题得不到足够关注和有效解决。二是虽然发展中国家的税收话语权有所增加,但很多发展中国家的税制体系和征管制度尚不健全,缺少高层次国际税收人才,参与国际税收协调和治理的能力与动力不足。三是我国在参与二十国集团(G20)和OECD主导的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中,代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努力寻找税收利益的均衡点,为发展中国家发声,但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但参与主体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拓宽。

03

我国在全球价值链重构进程中的税收治理路径

我国作为数字经济强国、产需大国和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国,要全面预判国际税收治理体系未来发展方向,把握国际税收规则改革走向和实质,深度参与国际税收治理,努力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和在国际税收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

搭建数字化税收治理体系,占据价值链布局先机。数字经济时代国际税收规则变革的本质,不仅是税收领域规则和技术设计问题,更是不同政治力量之间的博弈与平衡。中国作为数字经济大国,需要深刻把握经济数字化带来的挑战,积极应对经济数字化国际税收规则的变革。一是深度参与国际税收秩序重塑,推动构建数字经济全球税收治理多边共治模式,在后续“双支柱”方案技术细节谈判过程中,充分考虑中国数字经济发展阶段和企业利益诉求,提出中国主张,逐步实现从国际税收规则被动参与者向主动制定者的转变。二是对部分国家“单边征税先行”行为采取有效的应对之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同应对“双支柱”方案改革带来的挑战,打造公平、和谐的数字经济征税环境,推出数字经济冲击下应对跨区域贸易征税问题的中国方案。三是在新旧国际税收规则交替背景下,重视国内制度和国际税改新规则的有效衔接,引导中国企业做好相关规划与准备,更好应对国际税收规则变革带来的挑战。四是全面持续提升数字化税收治理能力,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强化跨境税源数字监控,依托智慧税务进一步提高国际税收数字化水平。

加强税收协定网络建设,推动中国制造走出国门。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需要构建更加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适应新形势,我国税收改革的路径及节奏也需要相机调整。一是改变过去以优惠政策引进外资的方式,朝着以一流营商环境吸引全球资源要素转变,将工作重心进一步转向打造具有国际吸引力的一流税收营商环境。二是从“引进来”为主转向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并重,从制造业开放为主向制造业和服务业开放并举转变,研究支持服务业开放的税收新政策。三是加强我国税收协定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税收协定条款内容,及时修订不适应当前经济形势的条款,增订能增强各方税收利益一致性、协同性和高效性的内容条款。四是扩大税收协定覆盖范围,为企业提供对外投资贸易涉税争端解决的法律制度支持,并充分利用MAP(相互协商程序)解决企业的涉税争议,降低我国“走出去”企业的时间和资金成本。

助力“一带一路”合作,抵御价值链重构冲击。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我国参与全球税收治理提供了重大契机,也为我国推动建立一个全球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搭建了平台。一是深度参与国际税收合作,积极开展多边互助合作,进一步扩大“一带一路”税收合作机制的辐射范围,拓展国际税收合作协商机制的深度和广度。二是深入了解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国际税收合作意愿,积极回应沿线国家的税收征管合作需求,力所能及为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供征管能力帮助,推动相关国家建立现代化国际税收体系。三是创新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下税收争端解决机制,优化相互协商程序机制,进一步拓宽在学术、技术等领域的合作深度,构建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四是进一步提升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税务信息透明规范程度,在打击国际逃避税中维护自身税收利益,保证国家间经贸、税收政策沟通渠道畅通,稳定“一带一路”区域多边经贸合作,推动区域经济协调与全球经济一体化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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