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综合
税务部门发布的中介涉税违法案件汇集(20250315更新)
发布时间:2025-03-17  来源: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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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相关财税政策

(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7年6月发布 ,是国家有关全面规范税务师行业管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是税务师事务所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重要依据。

(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对涉税中介组织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

(三)《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税总纳服发〔2022〕34号 )

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对涉税中介组织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的要求,针对近期涉税中介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此次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相关工作重点聚焦以下内容:

1.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以对避税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为噱头招揽业务,以利用注册“空壳”企业、伪造享受税收优惠资质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偷逃税款或骗取享受税收优惠为目的,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的问题。

2.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损害委托人利益的问题。

3.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不实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的问题。

(四)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相关中介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准则制度进行执业,并在配合财会监督执法中提供专业意见。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报告。各单位应配合依法依规实施财会监督,不得拒绝、阻挠、拖延,不得提供虚假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财会资料及信息。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强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风气”,从严从重查处影响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案件,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加强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的财务、会计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处财务数据造假、出具“阴阳报告”、内部监督失效等突出问题。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依法严厉打击伪造会计账簿、虚构经济业务、滥用会计准则等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代理记账机构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聚焦行业突出问题,加大对无证经营、挂名执业、违规提供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强化行业日常监管和信用管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意见》对加强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质量监督,发挥中介机构执业监督作用也提出明确要求。

(五)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遵守本准则。本准则所称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六)《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财会〔2023〕27号)

(七)《关于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财会〔2023〕26号)

(八)《关于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8号)

(九)《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9号)

(十)《关于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4〕26号)

(十一)《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

 

一、广西河池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中介涉税违法案件(2022年1月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税警在联合查处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团伙时发现,广西南丹县柳吉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和江西省南城县明华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两家中介机构及南丹县代理记账人员张利君,为犯罪团伙虚开增值税发票提供帮助,牟取非法利益。

经查,2020年至2021年期间,两家中介机构及张利君在所代理的25户个体工商户没有任何实际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帮助犯罪团伙领用、虚开增值税发票18712份,价税合计金额18.08亿元,并从中非法牟利。

目前,南丹县人民法院已依法对虚开犯罪团伙成员及中介机构和个人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1年至14年不等有期徒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金。其中,广西南丹县柳吉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柳吉、江西省南城县明华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耀明及主要工作人员徐洪燕和广西南丹县代理记账人员张利君等四人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1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河池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中介机构帮助犯罪团伙虚开发票、偷逃税款,严重扰乱经济税收秩序,危害国家税收安全。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保持严厉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对帮助虚开骗税、偷逃税款的中介机构和人员进行联动检查,一并依法严肃处理,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二、新疆乌鲁木齐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中介涉税违法案件(2022年1月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税务部门在查处一起虚开发票案件过程中发现,乌鲁木齐根多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闫慧平及数名独立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帮助犯罪团伙虚开增值税发票,牟取非法利益,遂依法对其进行税务稽查。

经查,闫慧平及数名独立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与虚开团伙相勾结,以税务代理为掩护,虚假注册空壳公司,违规办理实名认证、变更登记、领用发票、代理记账,违法套用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并对外虚开发票,虚开发票1.7万份,价税合计金额15.94亿元。

目前,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已依法对18名被告人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分别判处8个月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金。其中,闫慧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其他涉税服务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7年不等。

乌鲁木齐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常态化精准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的基础上,严厉打击帮助不法分子套取税收优惠、偷逃税款的涉税“黑中介”。同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强化对涉税中介机构的引导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涉税专业服务,切实维护正常税收秩序。

 

三、深圳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中介涉税违法案件(2022年2月发布)

深圳市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深圳市德永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永信公司)涉嫌偷逃税款,遂依法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深圳德永信公司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通过隐匿营业收入偷逃税款以及未按法律规定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深圳德永信公司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计74.82万元。

深圳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强化对涉税中介机构的引导和管理,严肃查处涉税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税收秩序。

 

四、浙江查处一起虚开团伙利用中介公司骗取留抵退税案件(2022年7月发布)

杭州市税务稽查部门根据分析线索,联合公安经侦部门破获一起虚开发票团伙利用中介公司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团伙通过成立某中介财务公司,利用其代理记账及代开发票便利收集相关信息,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控制多家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47亿元,税务稽查部门已查实该团伙控制的下游企业利用虚开发票虚增进项税额骗取留抵退税27.27万元的违法事实,正对其他涉嫌利用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开展深入检查。目前,公安经侦部门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

 

五、安徽省安庆市警税联合依法查处一起涉税中介人员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2023年1月发布)

 2021年12月,安徽省安庆市警税联合行动,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成功打掉2个虚开发票犯罪窝点。

经查,2名涉税中介人员通过提供财务记账服务、编造财务数据资料等方式,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直接设立或帮助相关空壳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2.32亿元。目前,上述2名涉税中介人员及1名空壳公司实际控制人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3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依法追缴违法所得。除此之外,安庆市税务部门同时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不法涉税中介及其法定代表人丁某某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安庆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六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

 

六、河南省鹤壁市税务局根据互联网数据监测线索,对鹤壁启程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涉税虚假宣传信息进行处理(2023年2月发布)

  经查,该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个人车辆出售公司,少缴纳税款”等涉税虚假宣传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误导社会公众。鹤壁市税务局联合当地网信、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约谈,责令其删除违规视频内容、及时消除影响,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暂停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将该公司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予以降级,扣减其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

  河南省鹤壁市税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常态化开展规范管理工作,严肃查处涉税中介违规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七、福建省古田县税务部门对一起涉税中介机构违规发布涉税虚假广告信息进行处理(2023年4月发布)

福建省古田县税务局根据互联网数据监测线索,对古田金管家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涉税虚假广告信息进行处理。经查,该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税”等涉税虚假广告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招揽业务。古田县税务局联合当地网信、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约谈,责令其删除虚假广告信息、及时消除影响,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暂停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将该公司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予以降级,扣减其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常态化开展规范管理工作,严肃查处涉税中介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八、辽宁省抚顺市税警联合依法查处一起涉税中介机构涉嫌组织虚开发票帮助他人偷逃税款案件(2023年4月发布)

辽宁省抚顺市税务局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沈阳恒鑫财税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涉嫌组织虚开发票帮助他人偷逃税款案件。

经查,该公司涉嫌操控15家空壳公司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8316份,帮助其他企业偷逃税款5379万元。抚顺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深入进行查处,并追缴相应税款。目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公安机关已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暂停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

辽宁省抚顺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常态化开展涉税中介行业规范管理工作,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九、云南省丘北县税务部门对一起涉税中介机构违规发布涉税虚假宣传信息进行处理(2023年5月发布)

云南省丘北县税务局根据互联网数据监测线索,对丘北汇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涉税虚假宣传信息进行处理。经查,该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不做账报税,公司每年会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2万元”“企业欠税,法人会被禁止出境,无法购买飞机和火车票”等涉税虚假宣传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误导社会公众。丘北县税务局联合当地网信、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查处,对该公司进行约谈,责令其删除违规信息。同时,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将该公司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予以降级,扣减其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常态化开展规范管理工作,严肃查处涉税中介违规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十、天津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涉税中介公司参与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案件(2023年6月发布)

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指导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了信赢意财务咨询(天津)有限公司参与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案件,打掉虚开发票窝点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经查,犯罪分子利用该公司代理记账及代办变更登记便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296份,价税合计金额8.7亿元,为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税务稽查部门已查实并追回下游企业骗取留抵退税676.86万元,正对其他涉嫌利用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开展深入检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将该案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除此之外,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天津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常态化开展涉税中介行业规范管理工作,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十一、湖北省武汉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财税中介人员李薇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2023年9月发布)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转办线索,发现财税中介人员李薇(网名“李薇薇”)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李薇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通过网络直播和线下培训取得收入,采取虚假申报手段偷逃个人所得税33.75万元。武汉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李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8.8万元。武汉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李薇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李薇已按规定缴清税款罚款及滞纳金。

武汉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税收监管,不断提升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税法遵从度,持续营造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

 

十二、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对多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宣传信息进行查处(2023年10月发布)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通过线上监测、排查,对杭州×雪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财金税(杭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正财税发展有限公司、杭州×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创企业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杭州×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兴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杭州×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雄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帆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道壹企业服务(杭州)有限公司等16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规发布涉税虚假宣传信息进行处理。

经查,上述16家机构通过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和机构官方网站发布“纳税筹划”“税务筹划”“税收筹划”“出具验资报告、税务清算报告、审计报告”等内容的涉税虚假宣传信息招揽业务,在相关短视频中以“中秋送礼所花的费用,怎么操作才可抵更多的税”“被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如何继续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等噱头为标题,误导社会公众。不仅扰乱正常税收秩序,侵犯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妨碍了市场公平竞争,影响恶劣。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分别对上述机构进行约谈,责令其删除下架违规内容、及时消除影响,并扣减其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机构信用等级予以降级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将常态化开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违规行为查处,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公平法治的环境。

 

十三、湖南省株洲市税务部门对一起涉税中介机构违规发布涉税虚假宣传信息进行处理(2023年10月发布)

近期,湖南省株洲市税务局根据互联网数据监测线索,对湖南佳思通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涉税虚假宣传信息进行查处。经查,该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视频,讲授“将老板私人加油费在公司成本列支”“同一老板开设多家市场主体,降低企业所得税和社保费用”等涉税虚假宣传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误导社会公众。株洲市税务局联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检查,责令其停止发布虚假宣传信息,并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暂停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将该公司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予以降级,扣减其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株洲市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常态化开展规范管理工作,严肃查处涉税中介违规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十四、陕西省宝鸡市税务部门查处一起涉税中介机构违规开展税收策划帮助纳税人少缴税款案件(2023年11月发布)

近期,陕西省宝鸡市税务局依法查处宝鸡市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违规开展税收策划帮助纳税人少缴税款案件。

经查,该公司违规为客户企业开展税收策划,通过虚列工资薪金方式帮助企业少缴企业所得税1.13万元。当地税务机关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暂停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将该公司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予以降级,扣减其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对相关从业人员予以执业负面记录,扣减其个人信用积分。同时,依法责令相关企业补缴了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并处以2万元罚款。

陕西省宝鸡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常态化开展涉税中介行业规范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十五、大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涉税中介税收违法案件(2023年11月发布)

大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线索,依法查处某涉税中介协助自然人虚假申报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少记咨询费收入违法案件,及时阻断自然人以虚假扣除项目申请退还9,128.81元个人所得税违法行为,调增中介机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920.97元。

经查,该涉税中介机构在收取咨询费后,协助19名自然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虚假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申请个人所得税退还,同时隐匿该咨询费收入,少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案件查处过程中,19名自然人在获取个税退还前,均已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更正对应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对该涉税中介机构实施了扣减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100分和降低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等处理措施。

大连市税务局提醒纳税人,请按照规定依法如实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轻信少数涉税中介所谓退税秘笈或虚假传言,不仅会因虚假填报影响自己的纳税信用,而且可能将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给网络诈骗不法分子。对于存在虚假填报、篡改证明材料等恶劣情节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立案稽查。

 

十六、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对多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宣传信息进行查处(2023年12月发布)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通过线上线下监测、排查,对杭州×联财务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秀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纪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鑫财务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杭州×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发发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信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全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唐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杭州×益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浙江×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晟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政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丰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慧财务有限公司、×企汇(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真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益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一家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果磊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创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臣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易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钥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穗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节税(杭州)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量衡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顺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德汇鑫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等33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规发布涉税虚假宣传信息进行处理。

经查,33家机构通过自媒体、互联网平台、机构官方网站及商铺橱窗广告等渠道发布“纳税筹划”“税务筹划”“财税策划”“合理避税”“涉税鉴证”等涉税虚假宣传信息招揽业务,误导社会公众。不仅扰乱正常税收秩序,侵犯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妨碍了市场公平竞争,影响恶劣。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分别对上述机构进行约谈,责令其删除下架违规内容、及时消除影响,并扣减其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机构信用等级予以降级处理。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将常态化开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违规行为查处,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十七、青海省海东市税警联合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2024年1月发布)

青海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指导海东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了青海青丘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经查,该公司将自己包装为平台型企业,实为税务代理公司,通过收取服务费的方式为他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代理涉税事项,在没有发生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以被代理企业的名义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1196份,价税合计金额1.06亿元。目前,该案已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拟择期宣判。

海东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法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对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

 

十八、甘肃省天水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杨天奇偷税案件进行处理(2024年4月发布)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精准分析,发现网络主播杨天奇涉嫌偷税,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稽查局指导下,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杨天奇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网络直播取得收入,通过不进行纳税申报、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个人所得税31.38万元,少缴其他税费4.01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杨天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82.32万元。目前,税务部门已经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杨天奇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不断完善网络直播行业税收征管服务长效机制,提升从业人员税法遵从度,促进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十九、税务部门曝光6起涉税中介税收违法相关典型案件(2025年3月发布)
1.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依法对一涉税中介机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违法策划、帮助其代理的企业偷逃税款进行处理。经查,杭州泽荣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操控伪造符合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身份的空壳企业,恶意套取加计抵减政策红利,帮助其代理企业偷逃税款合计638.48万元。目前,税务部门在追缴其代理企业偷逃税款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收杭州泽荣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违法所得77万元,并处纳税人少缴税款的0.5倍罚款319.24万元;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对杭州泽荣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
  2.广东省梅州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一涉税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变造国家机关证明文件办理清税业务进行处理。经查,梅州市睿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俊在接受梅州市某专业合作社委托办理注销手续业务时,通过网络购买修图服务,对一份真实有效的《清税证明》进行修改,替换成委托企业的相关信息,未真实代为办理清税业务并试图从中牟利,构成变造国家机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同时,梅州市睿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还存在隐瞒企业收入情况。目前,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黄某俊处以拘留10日并处罚款。税务部门对梅州市睿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隐瞒收入的行为,依法追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同时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对梅州市睿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黄某俊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
  3.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一涉税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虚开增值税发票进行处理。经查,广西庆美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指使其员工注册成立空壳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同时教唆其部分委托方企业对外虚开发票,共计虚开增值税发票494份,价税合计1.03亿元。目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及相关人员已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对广西庆美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梁某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
  4.山东省枣庄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一涉税中介机构实际控制人冒用被代理公司身份虚开发票进行处理。经查,山东孔瑾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军利用经营涉税中介机构的便利条件,在被代理公司不知情且没有发生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冒用3家被代理公司身份虚开增值税发票。此外,赵某军还利用自己控制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2家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共计88份,价税合计775.53万元。目前,赵某军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对赵某军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
  5.河南省郑州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一涉税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虚开增值税发票进行处理。经查,郑州滴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某菲以收取“开票费”为目的,通过虚构业务、虚假结算、资金回流等方式虚开增值税发票97份,价税合计197.05万元。目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某菲因犯虚开发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对郑州滴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秦某菲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
  6.重庆市税务部门对一名税务人员违规收受涉税中介财物进行处理。经查,重庆市某区税务局冯某与不良涉税中介勾连勾兑,利用职务之便,接受涉税中介人员请托,在为企业办理股权转让税务变更登记等事项中违规提供帮助,并多次收受相关人员财物。税务部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对冯某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同时挽回税款损失480余万元。冯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当地税务部门已依规对相关涉税中介进行处理。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应自觉增强诚信服务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知法守法意识,不仅要依法依规执业,更要守法合规经营,以专业优质的服务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措施,常态化开展规范管理工作,并严肃查处涉税中介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严肃查处税务干部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通同作弊骗取税款等违法违纪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小颖言税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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