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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税务部门集中曝光了5起涉税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例和1起税务人员与涉税中介内外勾结骗取税款案件。该做法传递出税务部门对涉税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依法治税、从严治税的鲜明信号,有利于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从此次曝光的案件内容看,涉及涉税中介机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违法策划,伪造空壳企业,帮助其代理的企业恶意套取加计扣除政策红利;无视法律威严,通过购买修图服务,修改税务文书,变造国家机关证明文件,从中牟利;通过指使员工注册成立空壳企业,或者冒用被代理公司身份,亦或是通过虚构业务、虚假结算、资金回流等方式,虚开增值税发票,偷逃税款。这些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不仅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同时也对涉税服务行业信誉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在前期税务部门公布的案件中,不少案子都能看到涉税‘黑中介’的影子。税务部门对‘黑中介’的严肃查处,是维护税收法治公平的必然之举,更是保障国家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
同时,他指出,此次对1起税务人员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并为企业提供违规帮助案件的曝光,也表明了税务部门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坚持“刀刃向内”,双向发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税贯通互促的明确态度。
涉税中介是纳税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坚持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地规范化发展,是确保行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关键。”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表示,诚信执业是涉税中介机构立身之本,涉税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只有敬畏专业、法治、市场,才能不负职责、不负重托。
她认为,违法违规行为或许能让个别涉税中介机构在短期内获取些许利益,但从长远来看,在日益完善的税收管理和服务体系下,弄虚作假的行为犹如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面临处理处罚,得不偿失。“守法合规经营是涉税中介长远发展的‘护身符’。涉税中介机构唯有以专业优质服务为基石、以诚信合规经营为准则,依法依规执业,才能筑牢根基、行稳致远。”
据了解,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从制度建设、管理机制、部门协作等多个维度加强对涉税中介的规范管理。
早在2017年,税务总局便发布了《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以税务规范性文件形式明确涉税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执业规范等重要内容,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2022年,为进一步规范涉税中介机构行为,税务总局联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加强部门协作,着力解决涉税中介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帮助纳税人逃避税等问题。
“完善的制度建设和高效的监管机制,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促进涉税中介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中国财税法治研究院研究员王婷婷表示。
同时,她认为,随着征管能力的提高,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推进以涉税专业服务实名制为基础的“信用+风险”监管机制,提升了税收征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能有效预防和打击涉税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也更能有效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纳税人合法权益。(记者 刘颖)
(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7年6月发布 ,是国家有关全面规范税务师行业管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是税务师事务所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重要依据。
(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对涉税中介组织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
(三)《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税总纳服发〔2022〕34号 )
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对涉税中介组织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的要求,针对近期涉税中介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此次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相关工作重点聚焦以下内容:
1.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以对避税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为噱头招揽业务,以利用注册“空壳”企业、伪造享受税收优惠资质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偷逃税款或骗取享受税收优惠为目的,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的问题。
2.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损害委托人利益的问题。
3.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不实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的问题。
(四)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相关中介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准则制度进行执业,并在配合财会监督执法中提供专业意见。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报告。各单位应配合依法依规实施财会监督,不得拒绝、阻挠、拖延,不得提供虚假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财会资料及信息。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强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风气”,从严从重查处影响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案件,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加强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的财务、会计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处财务数据造假、出具“阴阳报告”、内部监督失效等突出问题。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依法严厉打击伪造会计账簿、虚构经济业务、滥用会计准则等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代理记账机构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聚焦行业突出问题,加大对无证经营、挂名执业、违规提供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强化行业日常监管和信用管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意见》对加强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质量监督,发挥中介机构执业监督作用也提出明确要求。
(五)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遵守本准则。本准则所称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六)《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财会〔2023〕27号)
(七)《关于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财会〔2023〕26号)
(八)《关于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8号)
(九)《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9号)
(十)《关于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4〕26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小颖言税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