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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 每日一税】重拳整治涉税中介乱象,六起典型案例释放强监管信号
发布时间:2025-03-17  来源:?每日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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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  每日一税】

重拳整治涉税中介乱象,六起典型案例释放强监管信号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3979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2025年3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微信发布《税务部门曝光6起涉税中介税收违法相关典型案件》。现对相关案件予以点评。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2025年3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微信发布《税务部门曝光6起涉税中介税收违法相关典型案件》(附件),公布了的六起涉税中介违法案件,现从案件特点、执法意义、行业警示及政策建议等方面进行简评:

一、案件特点与违法手段分析

1.滥用税收优惠政策

杭州泽荣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通过操控空壳企业伪造纳税人身份,恶意套取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红利,涉案金额达638.48万元。此类行为暴露了部分中介机构将政策优惠异化为“避税工具”的操作模式,严重侵蚀国家税基。

2.虚开发票规模化

广西庆美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494份,价税合计1.03亿元;郑州滴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批量注册空壳公司虚构业务虚开发票。这类案件显示,涉税中介利用专业能力规模化实施违法行为,形成灰色产业链,危害国家税收秩序。

3.技术与法律双重越界

梅州中介机构变造《清税证明》、枣庄中介冒用客户身份虚开发票等案例,反映出部分从业者既突破法律底线,又利用技术手段(如修图伪造文件)掩盖违法行为,具有较强隐蔽性。

4.内外勾结的复合型风险

此次曝光的税务人员收受中介贿赂案,揭示了权力寻租与中介违规联动的系统性风险。这种“内鬼+外援”模式对税收监管体系构成严峻挑战。

二、执法行动的深远意义

1.彰显依法治税的坚定立场

税务部门对五家中介及一名税务人员的查处,释放了“零容忍”信号,体现了从“管纳税人”向“管中介生态”的治理升级。特别是对内部人员的追责,凸显“刀刃向内”的决心,强化了执法公信力。

2.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对涉案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如信用中国公示、禁止从业等),通过失信成本倒逼合规经营,与《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形成制度闭环,有助于构建“信用+风险”的新型监管机制。

3.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通过打击“黑中介”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减少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为诚信中介创造发展空间,契合“放管服”改革中“规范中介服务”的核心要求。

三、行业发展的关键警示

1.职业伦理的底线思维

郑州滴锦案中专业机构知法犯法,暴露部分从业者将“专业能力”异化为“违法技巧”。行业需重新定位“税企桥梁”角色,以合规能力替代“钻空子”技术,将税法遵从内化为核心竞争力。

2.短期利益与长期风险的权衡

涉案中介通过违法手段快速牟利,但面临刑事处罚、信用破产等后果。如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薛桂芝教授指出,违法成本已显著提升,行业需摒弃侥幸心理,构建可持续发展模式7。

3.客户需求的双向规范

部分案例反映企业主与中介合谋逃税的深层问题。中介机构应主动抵制客户不合理诉求,通过专业服务引导企业合规,而非沦为违法需求的“技术掮客”。

四、政策优化建议

1.完善准入与退出机制

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建立“黑名单”动态管理制度,对严重违规主体实施行业禁入,强化源头治理。

2.强化科技监管能力

依托税收大数据深化“实名制”监管,识别空壳企业注册、资金异常回流等风险特征,实现违法行为的智能预警。

3.深化跨部门协同治理

加强税务、公安、市监、网信等部门数据共享,针对变造证明文件、网络传播“避税秘籍”等新型违法形态开展联合专项行动。

4.构建行业自律生态

推动行业协会制定执业标准,建立同行评议机制,通过典型案例研讨、风险提示等方式提升整体合规意识。

此次案件曝光是税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具有重要意义。税务部门通过“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策略,不仅打击了违法行为,更重塑了涉税中介行业的价值导向。未来,唯有坚持法治化、专业化、信用化的发展路径,涉税中介才能真正成为税收共治格局中的建设性力量,助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下的税收治理目标。

税务部门曝光5起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和1起税务人员与涉税中介内外勾结骗取税款被处理案件

近年来,税务部门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规范和支持涉税专业服务行业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但部分涉税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甚至有个别税务干部与涉税中介内外勾结骗取税款,严重扰乱正常税收秩序,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现将税务部门处理的6起相关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依法对一涉税中介机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违法策划、帮助其代理的企业偷逃税款进行处理。

经查,杭州泽荣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操控伪造符合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身份的空壳企业,恶意套取加计抵减政策红利,帮助其代理企业偷逃税款合计638.48万元。目前,税务部门在追缴其代理企业偷逃税款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收杭州泽荣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违法所得77万元,并处纳税人少缴税款的0.5倍罚款319.24万元;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对杭州泽荣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

二、广东省梅州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一涉税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变造国家机关证明文件办理清税业务进行处理。

经查,梅州市睿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俊在接受梅州市某专业合作社委托办理注销手续业务时,通过网络购买修图服务,对一份真实有效的《清税证明》进行修改,替换成委托企业的相关信息,未真实代为办理清税业务并试图从中牟利,构成变造国家机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同时,梅州市睿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还存在隐瞒企业收入情况。目前,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黄某俊处以拘留10日并处罚款。税务部门对梅州市睿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隐瞒收入的行为,依法追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同时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对梅州市睿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黄某俊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一涉税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虚开增值税发票进行处理。

经查,广西庆美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指使其员工注册成立空壳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同时教唆其部分委托方企业对外虚开发票,共计虚开增值税发票494份,价税合计1.03亿元。目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及相关人员已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对广西庆美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梁某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

四、山东省枣庄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一涉税中介机构实际控制人冒用被代理公司身份虚开发票进行处理。

经查,山东孔瑾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军利用经营涉税中介机构的便利条件,在被代理公司不知情且没有发生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冒用3家被代理公司身份虚开增值税发票。此外,赵某军还利用自己控制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2家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共计88份,价税合计775.53万元。目前,赵某军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对赵某军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

五、河南省郑州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一涉税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虚开增值税发票进行处理。

经查,郑州滴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某菲以收取“开票费”为目的,通过虚构业务、虚假结算、资金回流等方式虚开增值税发票97份,价税合计197.05万元。目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某菲因犯虚开发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对郑州滴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秦某菲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

六、重庆市税务部门对一名税务人员违规收受涉税中介财物进行处理。

经查,重庆市某区税务局冯某与不良涉税中介勾连勾兑,利用职务之便,接受涉税中介人员请托,在为企业办理股权转让税务变更登记等事项中违规提供帮助,并多次收受相关人员财物。税务部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对冯某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同时挽回税款损失480余万元。冯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当地税务部门已依规对相关涉税中介进行处理。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应自觉增强诚信服务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知法守法意识,不仅要依法依规执业,更要守法合规经营,以专业优质的服务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措施,常态化开展规范管理工作,并严肃查处涉税中介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严肃查处税务干部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通同作弊骗取税款等违法违纪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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