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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戴讲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一些坑——单价500万元以下的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是税务处理不是会计处理哦
发布时间:2025-04-21  来源:税月有情 作者:戴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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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税友大家好,欢迎来到老戴讲税时间!

本期,老戴继续分享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一些坑。

但本期的这个话题,其实既涉及税前扣除,也涉及资产税务处理,所以老戴就姑且当做税前扣除事项来分享吧。

相信各位税友都知道这样一个政策,就是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而这个政策,是针对设备、器具的企业所得税处理的,并不对会计处理起作用。也就是说,原则上企业在购进符合条件的设备、器具时,在会计上应该继续作为固定资产处理,该计提会计折旧就计提折旧,而在税务上就按一次性税前扣除处理,期间的税会差异,要进行纳税调整。

但是,老戴发现有些税友可能因为要么是偷懒,要么是没有搞清楚上述的规定只是针对税务处理的,所以在购进符合条件的设备、器具时,在会计上也列入费用一次性的列支了。可能税友会说,反正在税务上也是一次性扣除的,企业这样会计处理,也没占税务的便宜啊,税务局应该不会非要企业在会计上调回来吧。

常规情况下,确实没有占便宜,非要调回来好像也没太大的必要,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可能就存在税务风险哦。

如果某公司,其在2024年度的资产总额年平均值在未计购进的设备、器具时,已经达到4900万以上、5000万以下的状态,在当年度1月份购进了两套单位价值400万的设备、器具,而当年度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在300万元以下,年平均从业人数也在300人以下的情况下。该公司如果对购进的上述两套设备、器具,在会计上列为费用处理,那资产总额的年平均值还是没有超过5000万元,仍然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其实在会计上,无论是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上述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都应按固定资产来处理。如果严格按照会计规定来处理,该公司在2024年度的年平均资产总额,怎么也超过5000万元了吧,这样,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了。

那么上述情况,税友们还觉得在会计上不以固定资产处理,也直接列入费用处理,是没有占税务便宜了吗?如果是这样的情况,大家觉得税务机关会不会进行后续管理呢?这样是不是就存在税务风险了?

因此,各位税友不能想当然,对同一经济事项的会计和税务的处理,最好是按照会计的归会计,税务的归税务,不要嫌麻烦,以税务规定来进行会计处理,更不要以为通过某些所谓的会计“技巧”来达到所谓的“税筹”目的,否则,极有可能变成“税愁”了。

本期的分享到此结束,感谢观看,老戴讲税,不是靠吹,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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