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报销高管的EMBA学费能否税前扣除?
高管读EMBA培训,公司允许高管拿发票来报销,如果企业按工资薪金交了个税,发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吗?如能扣除,可以作为职工教育经费扣除吗?
如不能税前扣除,该业务如何处理才能税前扣除呢?
解答:
EMBA属于工商管理硕士(MBA)的学位教育形式,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学历教育或为取得学位的在职教育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得作为职工教育经费列支。因此,公司报销高管的EMBA学费,不能作为“职工教育经费”进行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报销学历教育费用被视为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即使已按工资薪金代扣个税,企业所得税前仍不得扣除。
实务中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若高管参加的EMBA课程明确属于非学历教育(如管理能力提升的短期培训),且能证明与岗位职责、企业经营直接相关,可归类为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工资总额8%的限额内扣除。
因此,在实务中公司报销高管的EMBA学费,能否税前扣除是存在争议的。
作为企业,为了规避税务风险,不应将财税处理置于不确定性中,应尽量避免出现税企争议。
因此,对于公司报销高管的EMBA学费的业务,可以稍微转化一下:将报销EMBA学费,变为直接的现金奖励,但是内部可以要求该现金奖励只能用于缴纳EMBA学费。通过这样的特殊奖励,奖励支出就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