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享受优惠的主体是什么?
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02
享受优惠的条件是什么?
查账征收的企业主营业务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范围;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
上述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03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包括哪些?
你可以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ndrc.gov.cn)。
目前最新的适用目录范围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 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有关精神,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以下优惠政策。
04
政策内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05
如何申报享受优惠?
自行申报享受优惠即可。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在季度预缴申报就可以享受。
06
如何享受政策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07
西部鼓励企业还可以申请
享受国家其他优惠政策吗?
享受西部鼓励政策的企业可以叠加享受国家其他优惠政策,相互不受影响,企业在西部地区可以申请入驻到工业园区,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享受国家西部地区鼓励型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的优惠政策的同时,还能享受增值税 ,所得税总纳税25%的返还扶持政策,双优惠政策最大力度减轻企业税负问题。
08
留存备查资料
分为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和其他留存备查资料两类。主要留存备查资料由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列示的资料清单准备,其他留存备查资料由企业根据享受优惠事项情况自行补充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证书、文件、账册、说明等资料。
特别提醒:企业既符合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条件,也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政策条件的,按照自身实际情况从优选择其中一项政策适用优惠税率。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