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大讲堂企业所得税全流程重点事项讲解(摘录)
发布时间:2025-04-29 来源:税政解析与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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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两项栏目关系到系统自动判定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享受条件, 请务必注意填报口径:
1.从业人数: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以及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填报包括分支机构在内的所有从业人数。
2.资产总额:(该栏次单位为“万元”)资产总额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 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以及其他各类资产的总和。
3.以下三项栏目同比、环比变动较大时,应再三检查变动原因是否异常,是否 将本期数据、累计数据混淆,尤其注意与财务报表数据是否一致。过往发现 有涉税服务机构采用非官方的报税小工具填报申报表,导致数据虚大上万倍: 1.营业收入 2.营业成本 3.营业利润
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 填报说明
1.“营业收入 ”: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收入。
2.第 2 行“营业成本 ”: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 计制度 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成本。 计制度 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利润总额。
3.第 3 行“利润总额 ”: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
因此,该三项数据应与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同名栏次数据一致。
1.重点栏次:非房地产企业错填“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
“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 人, 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 税金及附加后的金额,在此行填报。 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出 预计毛利额,扣除实际缴纳且在会计核算中未计入当期损益的土地增值税等
该栏次由于与“利润总额”栏次表单上物理相近,日常中发现较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填错,还有填为负数导致实际利润额/应纳税所得额减少的情况 存在。
2.重点栏次:不符合条件填报“减:不征税收入”栏次
除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外,企业从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取得的财政性 资金,需同时满足:(一)提供资金专项用途的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拨付部门有专 门的资金管理办法;(三)企业单独核算资金及支出。此外,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或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资金 5 年内未使用且未缴回的部分,需计入第六年应税收入。
该栏次日常管理中,发现较多企业对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判断错误,还有故意将本应在汇算清缴调减的税会差异填报在该栏次的情况。因此,请再三把关该栏次的政策条件是否满足。
目前季度预缴申报表单设置及填报规则中,没有允许进行税会差异调整的说明。涉税服务机构及企业应严格按照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数据进行预缴申报,同时按照真实情况填报不征税收入、享受优惠政策的金额。
严禁通过错误填报相关栏次,变相将“公允价值变动”、“税会差异纳税调减”金额在季度预缴进行调整 。
4.注意事项:应关注代理企业预缴申报税款比例是否偏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自行计算本年应纳所得税额,并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环 节,但季度预缴实际上是年度汇算清缴的前置部分,企业应按真实经营情况预缴税款,预缴税款偏低且属于恶意无正当理由的,可能会产生被追缴预缴税款及滞纳金的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17号 )“六、关于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资金的收入时间确认问题: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 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收付实现制)。
建议涉税服务机构和企业认真把关企业获取财政补贴等情况,确保及时在当季度预缴申报时申报上述收入。
(1)从事屠宰业务的企业,因政策性原因关闲或拆迁,收到政府给予的补偿,属于什么性质的收入?
答:属于前文提到的取得政府财政补偿,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收付实现制)。
(2)税会差异的处理方式,比如新会计准则,收入按净额法,税务是否按净额法,还是按开具发票的金额确认收入成本?
答:此处关注的应该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税收入不一致的问题,由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的规定差异,因此政策规定导致的收入差异是允许的,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应严格按照会计收入(即净额法)确认。
监控指标分为年报比对、财务报表比对、增值税发票比对、第三方数据比对、其他比对等类别。
该指标用于核查A1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9行“投资收益”金额与利润表“投资收益”金额是否一致。
A1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利润表 提示信息:你单位A1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9行“投资收益”金额与利润表 “投资收益”金额对应项目不一致,请核实。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纳税人如发现年度申报表存在错误,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进行两次更正申报。如需进行第三次线上更正,需实行预约更正。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填报更正报表类型、所属年度、更正原因、更正项目等信息后进行预约,由税务机关开通更正申报功能,可再线上更正申报1次。
如需再进行更多次数更正,则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并提供包括待更正报表类型、所属年度、更正原因、更正项目、更正前后金额等情况的书面说明材料。
请涉税服务机构和企业注意更正申报次数,审慎申报,避免因更正次数过多导致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年度纳税申报后产生多缴税款,系统弹出退税告知窗口,纳税人确认后系统后台生成《退税信息表》对待退税信息进行记录。 对《退税信息表》,系统按一定规则自动生成《退(抵)税申请表》(即发起退税流程),经系 统自动审核、自动开具发送收入退还书后办结退税流程。
请各涉税服务机构、企业在办理汇 算清缴后认真核对退税信息,积极使用自动退税功能,避免后期还需 人工填报《申请表》申请退税的情况。
不仅要确保申报表“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栏次是否准确按照会计数据填报,更要关注与增值税全年累计收入的差异、关注是否取得财政补偿、关注是否存在出口业务并确认出口报关数据是否足额申报等。
《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期间费用栏次多、类型多,不可图简单省事错填栏次或全部归类到“其他”栏次。对于各项费用栏次,请涉税服务机构及企业再三确认是否获得合规的税前扣除凭证,并仔细归类税前扣除凭证的类型(例如发票开票品目等)。
3.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是否能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八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 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会计上不计提折旧,不属于“实际在财务会计处 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因此,不得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热点问答 DeepSeek在汇算清缴中的应用?
一是日常咨询方面能提供参考,二是税收政策方面能收集整理观点,三是着重留意引用文件是否真实。 在数据缺失的情况。
(1)离线申报功能是否还会开通?(2)去年申报后下载的汇算清缴申报表,存在数据缺失的情况。
“离线申报”功能是原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本地特色功能,全国统一规范电子 税务局上线后总局未设置该功能,目前只能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申报。导出申报表数据缺失的情况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前台导出。
1.如何更正2024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汇缴)出现了错误,请问怎么办理更正申报?
答:季度预缴、年度汇缴申报的更正均可以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更正。季度申报表只能实 现最近一期申报表的更正(且办理年度汇缴申报后无法更正季度预缴申报)。
请注意,更正申报操作的要点是:由于上下年度的所得税申报表存在关联关系,纳税人进行了某一年度更正申报操作的,其后续的各年度均须同步更正申报,否则可能将导致错误,纳税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再次强调:汇算清缴期内,纳税人可无限次更正年度申报表。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纳税人如发现年度申报表存在错误,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进行两次更正申报。如需进行第三次线上更正,需实行预约更正。纳税人 在电子税务局填报更正报表类型、所属年度、更正原因、更正项目等信息后进行预约,由税务机关开通更正申报功能,可再线上更正申报1次。如需再进行更多次数更正,则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并提供包括待 更正报表类型、所属年度、更正原因、更正项目、更正前后金额等情况的书面说明材料。
2.纳税人在进行2025年1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发现以前年度亏损无法进行弥补,如何处理?
答:目前系统监控关系为:如纳税人未进行上一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不得在预缴时弥补亏损。纳税人需先完成2024年度的年度纳税申报,正确计算出2024年结转的亏损额,才能在2025年 季度预缴申报时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企业既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应该如何选择?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还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吗?
答:企业既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规定条件,可以自行选择、从优享受,但不能叠加享受。 一般来说,当高新技术企业同时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标准时,小微企业的税率比高新技术企业更为优惠。
无论企业选择高新技术企业优惠还是选择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都可以同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4. 预缴时候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汇算清缴时候进行退税吗?
答: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避免占压纳税人资金,自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起,纳税 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5. 2024年度通过电局汇缴后我司有退税,请问如何办理退税?
答: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 理”—“一站式退抵税费”—“申报产生的多缴退税”—点击立即查询,填写账户信息,找到相应 多缴记录,并附送相关完税证明资料提交即可。 也可以在进行年度申报产生多缴税款后,系统提示办理退税时,立刻选择“申请退税”并确定。 对符合有关条件的,将自动实行“机器自动审核智能退税” ,切实提高办理退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