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梅河新区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梅河口市东思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偷逃税款案件。该公司通过取得销售收入不记账、不全额纳税申报等违法手段偷逃税款135万元。吉林省梅河新区税务部门针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33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核实线索,确定涉税疑点
吉林省梅河新区税务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信件显示梅河口市东思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销售商品未全额申报,或存在偷税风险。接到举报线索后该局第一时间在相关电商平台核实涉案线索。
该局检查人员在查看该公司在电商平台销售数据后,发现该公司在抖音、京东、快手、天猫等平台取得销售收入约1600万元。但在该公司的近三年内申报的销售收入仅为552.3万,少申报收入千余万元。同时,检查组对网络平台商家销售模式进行了重点分析,发现消费者在平台购买商品时平台会以“优惠券”等形式提供优惠,商家在与平台结算时先按照优惠后的价格取得货款,剩余优惠金额企业只有向网络销售平台开具了对应发票才能取得。通过比对企业向电商平台开具的发票信息与申报数据,检查组可以初步判断企业存在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
突击检查,取证陷入困境
该企业为商贸企业,主营商品零售。为获取该企业真实的销售数据,检查组立即对该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该企业仅在自家卧室办公进行线上销售,经营很不规范,会计账簿设置不健全,违法行为的取证工作陷入僵局。
说理执法,固定违法事实
该企业该通过抖音、快手、天猫及京东等电商平台进行销售,但由于上述电商平台属于梅河口区域外企业,且相关企业属于互联网头部企业,获取完整证据周期较长难度较大。检查人员打出“情理+法理”的组合牌,讲道理、释法理、说情理,劝解企业放下顾虑,承担起配合取证的义务。在检查人员释法明理后,企业负责人表示愿意配合证据调取,就此顺藤摸瓜固定了企业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梅河新区税务局稽查局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依法履行税务监管职责,加强对电商企业的税收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与税收安全,积极营造法治公平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