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深化“一案双查”、推进“双向倒查”,并对涉税中介违规违法行为实行“有案同查”,进一步加大执纪办案力度,坚决清除系统性腐败风险隐患。
那么,什么是“一案双查”、“双向倒查”和“有案同查” ?下面请看DeepSeek解释:
“一案双查”“双向倒查”“有案同查”是税务系统近年来强化监督管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从严治税有机贯通的重要机制。以下是对这三个概念的具体解析:
### 一、**一案双查**
**定义**:在查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涉税主体的税收违法案件时,同步对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的执法规范性和履职廉洁性进行检查,若发现违纪违法行为,一并调查追责。
**应用场景**:例如,某企业虚开发票案件被查办时,若发现税务人员存在收受贿赂、通风报信等行为,案件将延伸至对涉事税务人员的调查处理。
**目的**:通过双向监督,既打击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又规范税务执法行为,防范“灯下黑”问题,确保执法公正性。
### 二、**双向倒查**
**定义**:从两个方向倒查责任——
1. **涉税案件倒查税务人员**:查处企业偷逃税等案件时,倒查税务干部是否存在监管不力、以权谋私等问题;
2. **税务人员违纪倒查企业**:发现税务人员违规时,核查其管理企业是否因此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典型案例**:青海省税务局查处某企业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时,同步发现税收管理员失职并收受购物卡,最终对企业和涉事税务人员均进行追责。
**作用**:形成双向制约,既防止企业通过税务人员违规获利,也约束税务人员滥用职权,强化税收安全。
### 三、**有案同查**
**定义**:在查处纳税人涉税违法问题时,若发现涉税中介(如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等)存在协助偷逃税、虚开发票、提供虚假服务等行为,将对纳税人和涉税中介的违法行为同时查处。
**背景**:针对部分涉税中介为牟利突破底线,如协助企业虚构材料骗取税收优惠、虚开发票等问题,税务部门通过“有案同查”强化行业监管。
**案例**:若企业虚假申报被查实系涉税中介教唆或操作,中介机构将与企业一同承担法律责任,面临罚款、业务受限甚至吊销资质等处罚。
### **总结与影响**
- **系统性反腐**:三者共同构建了覆盖纳税人、税务人员、涉税中介的全链条监督网络,通过“查案”与“查人”结合,清除系统性腐败风险。
- **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结合大数据分析(如浙江省税务局)和跨部门协作(如深圳市税务局联合纪委监委),提升案件查办效率和精准性。
- **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的“以案促改”,如青海、浙江等地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税收环境。
这些机制的推行,既是税务系统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税收治理效能、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关键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