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风险提示:
为员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涉及所得税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风险类型:一是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风险;二是将为非全体员工购买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风险;三是将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风险;四是将(不属于补充医疗保险的其他)商业保险列入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风险。
二、合规自查:
自行查看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被保险人花名册、保单合同、支付凭证等,是否存在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扣除条件、漏报或未准确填报申报表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 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 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 号)
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