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89)国税地字第34号”相关规定,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显然,“环保验收”应当属于常规手段、标准化测试,因而并非需要缴纳印花税的“技术服务合同”。
注:其实,并非所有合同都需要缴纳印花税。详情建议阅读:
《一文详解:印花税征税范围》
《企业签订合同,一定要交印花税吗;没有签订合同,一定不用交吗?》
那么,有朋友询问,这个属于“承揽合同”范围内吗?因为按照《印花税税源明细表》,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检验等合同,这个属于承揽合同吗?
确实如此,这位朋友的疑虑,是很有一定道理的。如上分析,虽然上述环保验收并非需要缴纳印花税的“技术服务合同”;但若验收过程确有“测试、检验”流程,是有可能认定为“承揽合同”,而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关于这个问题,建议您阅读《检验检测费用需要缴纳印花税吗》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