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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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税务官方发布!民营企业涉税合规自查系列文章十五:提供应税服务与不征税产品共同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有什么风险?
发布时间:2025-08-13   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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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合规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是企业做大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帮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防范涉税风险,筑牢合规经营根基,福建省税务局组织编写了《福建省民营企业涉税合规自查手册》。

接下来,本栏目将以手册为主体,以专题文章为主要形式,聚焦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系统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费种合规要点,并逐项列明风险提示、自查要点、政策依据等内容,为企业提供可对照、可操作的合规指南。

今日推送内容为“增值税“专题,一起来学习吧!

 

一、提供应税服务与不征税产品共同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风险提示:软件企业受托开发软件产品,按照政策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应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可能存在受托开发软件在交付时附带部分应税服务项目条款,或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情况,在增值税申报全部按照不征税处理,存在将应税服务与不征税产品共同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少缴增值税的风险。

合规自查:查看受托开发软件产品相关合同等,明确合同中著作权的权属、提供的应税服务,结合纳税申报情况,确认应税项目是否按规定缴纳税款。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

二、销售非自行开发软件产品而错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风险提示:同时销售自行开发及非自行开发的外购软件产品等,可能存在未分别核算销售额,扩大享受优惠政策范围少缴增值税的风险。

合规自查:对比外购软件、自行开发软件目录及“主营业务收入”中外购软件和自行开发软件科目,结合纳税申报情况,判断不同涉税产品是否按规定纳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三、向境外企业提供研发服务错误适用零税率

风险提示:向境外企业提供研发服务,服务收入申请增值税零税率处理,如该服务同时涉及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存在少缴增值税风险。

合规自查:查看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相关合同,就该服务是否涉及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进行具体分析。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七条。

来源:福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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