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出版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2024》),全书共分42章,共计约177万字。《应用指南2024》成为目前最全面、最权威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工具书,是广大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监管机构等实务工作者的重要工作依据。
《应用指南2024》是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基础之上,汇编纳入18本单行本应用指南,并综合了最新发布的准则解释、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年报工作通知、准则应用案例及实施问答相关内容。此外,《应用指南2024》还吸收了部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最新讨论意见,如《概念框架2018》的部分理念、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委员会的部分重要议程决议等。
藉由《应用指南2024》的出版,我所会计准则技术支持组对财政部历年发布的3版《准则讲解》、19本单行本应用指南及《应用指南2024》进行了详细对比,梳理了各版本主要变动内容及其修订来源,旨在为了解各项准则变动历程、追本溯源提供参考。
准则变动概述
(一)准则整体变动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准则)于2006年2月15日通过“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层面,固定资产准则在2006年发布后无其他修订。
(二)准则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 |
文件 |
涉及问题 |
备注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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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问题六 |
企业如有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 |
《准则讲解2008》第五章纳入该解释内容,2017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已被取代。《应用指南2024》第五章删除了该内容。 |
2009年6月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问题三 |
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
《准则讲解2010》第五章纳入该内容。《应用指南2024》第五章继续保留该内容。 |
2014 年1 月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问题一 |
企业因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确认的预计负债发生变动的,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
《应用指南2024》纳入该内容。 |
2017年6月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 |
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 |
《应用指南2024》纳入该内容。 |
2021 年12 月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问题一 |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
《应用指南2024》纳入该内容。 |
年报工作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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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 |
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2〕25号) |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预计净残值和使用寿命,除有确凿证据表明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者取得了新的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验,能够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随意变更。 |
《应用指南2024》纳入该内容。 |
2021年1月 |
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2号) |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等的相关规定,在疫情期间继续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在疫情停工停产期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应当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
《应用指南2024》未纳入该内容。 |
2022 年12 月 |
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32号) |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固定资产准则)等相关规定,将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存货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处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专设的销售机构等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企业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财会〔2006〕3 号)等相关规定,在停工停产期间继续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例如,企业因需求不足而停产或因事故而停工检修等,相关生产设备应当继续计提折旧,并计入营业成本。 |
《应用指南2024》纳入该内容。 |
应用指南变动概述
(一)历年版本
有关固定资产准则的应用指南包括以下几个版本:
出版日期 |
名称 |
2007年4月 |
《准则讲解2006》第五章固定资产 |
2008年12月 |
《准则讲解2008》第五章固定资产 |
2010年12月 |
《准则讲解2010》第五章固定资产 |
2024年3月 |
《应用指南2024》第五章固定资产 |
(二)历年变动概述
《应用指南2024》其他具体修订详见后述第三部分。
《应用指南2024》其他具体修订详见后述第三部分。
《应用指南2024》主要变动
《应用指南2024》第五章固定资产基于《准则讲解2010》第五章固定资产重新编写,以下为新版应用指南主要变动内容。
项目 |
修订段落 |
简析 |
关于总体要求 |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范了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准则”)规范了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应当予以终止确认。企业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信息。 企业持有的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生物资产,不适用本章,应分别按照第四章投资性房地产、第六章生物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
统一体例。(1)首先明确固定资产准则的规范目标;(2)概括固定资产初始和后续计量基本原则;(3)将固定资产特征后移至“三、固定资产的确认”;(4)明确固定资产准则适用范围。 |
关于固定资产科目设置及账务处理——与新租准则和持有待售准则的协调 |
二、应设置的相关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对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一般需要设置下列会计科目。 (一)“固定资产” …… 2.本科目可按固定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可在本科目设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 3.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租赁期届满,企业取得该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将该项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 (4)固定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时,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持有待售资产”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5)出售、转让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固定资产时,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6)处置固定资产时,固定资产发生报废、毁损时,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
(1)根据新租赁准则删除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相关处理。新租赁准则的承租人已不区分经营租赁还是融资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不再确认固定资产(除非属于实质购买)。 (2)根据2017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调整划分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处理。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删除原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相关规定。 |
关于试生产期间产品销售收益 |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指评估该固定资产的技术和物理性能是否达到生产产品、提供服务、对外出租或用于管理等标准的活动,不包括评估固定资产的财务业绩。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第十五章收入、第二章存货等相关内容,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存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包括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等情形。 …… 【例5-4】(略) |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问题“一、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新增内容。增加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的定义,修订试生产产品或副产品销售的处理。 (2)删除【例5-4】原试生产销售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的处理。 |
关于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 |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 接受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在办理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之后,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
与存货准则等一致,补充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处理。 |
关于固定资产弃置费用预计负债后续变动 |
(四)存在弃置义务的固定资产 由于技术进步、法律要求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特定固定资产的履行弃置义务可能发生支出金额、预计弃置时点、折现率等变动而引起的预计负债变动,应按照以下原则调整该固定资产的成本:(1)对于预计负债的减少,以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限扣减固定资产成本。如果预计负债的减少额超过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超出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2)对于预计负债的增加,增加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上述原则调整的固定资产,在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一旦该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结束,预计负债的所有后续变动应在发生时确认为损益。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工商企业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报废清理费用不属于弃置费用,应当在发生时作为固定资产处置费用处理。油气资产的弃置费用,应当按照第二十八章石油天然气开采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例5-5】(略) |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问题“一、企业因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确认的预计负债发生变动的,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增加,明确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相关预计负债后续发生变动的处理方法。 (2)修改【例5-5】,说明弃置费用预计负债后续变动处理。 |
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定义 |
五、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固定资产折旧 (2)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
新增应计提折旧定义。 |
关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 |
五、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固定资产折旧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 企业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作出决定。由于收入可能受到投入、生产过程、销售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与固定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无关,因此,企业不应以包括使用固定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折旧。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新增内容。强调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应反映固定资产自身经济利益的消耗方式,不应以未来收入实现方式为基础计提折旧。 |
关于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处理 |
五、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二)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2.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生时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之后,由于固定资产磨损、各组成部分耐用程度不同,可能导致固定资产的局部损坏,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企业将对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维护。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直接应当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第二章存货规定的存货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处理,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企业专设销售机构的,其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销售费用”。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专设的销售机构等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根据2022年报工作通知修订。明确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计入存货加工成本。修订了原准则讲解下日常修理费用全部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的规定,与成本核算制度相关规定一致。 |
关于固定资产处置处理 |
(二)固定资产处置的账务处理 企业出售、转让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固定资产或处置组,按照第四十二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出售、转让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固定资产,以及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固定资产处置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以及残料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 第五,清理净损益的处理。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出售、转让所产生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借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因自然灾害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而报废清理所产生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资产处置损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5-7】(略) |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修改原固定资产清理会计处理,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适用持有待售准则,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出售、转让适用原固定资产清理处理。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号)、“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新增“资产处置损益”科目,以及对固定资产处置与报废的区分进行相应修订。 (3)新增案例【例5-7】,说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 |
关于持有待售固定资产 |
三、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一是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二是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处置组是指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组,一个资产组或某个资产组中的一部分。如果处置组是一个资产组,并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0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该处置组是这种资产组中的一项经营,则该处置组应当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 ……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删除原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相关规定。 |
关于衔接规定 |
七、列示与披露 (一)列示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固定资产。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和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该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以及“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资产负债表中的“在建工程”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期末账面价值和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以及“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二)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分类、计量基础和折旧方法;(2)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率;(3)各类固定资产的期初和期末原价、累计折旧额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4)当期确认的折旧费用;(5)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限制及其金额和用于担保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 |
统一体例,增加列示和披露相关规定。 |
关于新旧比较 |
一、新旧比较 固定资产准则是在对200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原准则)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完成的,新准则与原准则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中引入了现值计量属性 新准则对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会计处理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企业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固定资产的成本。原准则对此不要求按现值计量。 (二)规定了固定资产弃置费用会计处理 新准则要求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在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应考虑弃置费用。 (三)增加了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规定,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处理。 (四)改变了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 原准则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在盘点当期入账,同时增加当期的营业外收入。新准则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 (五)修改了租入固定资产改良的会计处理 原准则要求对经营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单设“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科目核算,并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新准则要求此项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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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体例,删除原准则讲解中与2001年企业会计准则的新旧比较。 |
其他修订 |
修订个别案例的数字、分录科目名称、年份等。 |
天职国际质监与技术支持部
会计准则技术支持组 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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