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税相关规定,从事批发、零售农机的企业,可以免征增值税。不管国家是否有补贴,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目前不免税;另外,生产销售农机的工业企业是不免税的。农机在农机生产厂出厂销售时,按9%的税率征税,各级、各类农机经销机构(企业)将从生产厂购进的农机再销售时,是免征增值税的。农机按环节免征增值税,生产环节征,批零环节免;只要属于“农机”范围,批发和零售环节就免征增值税。所有环节都不免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号文件第十六条规定,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包括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的各种机器和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农具,以及小农具。农机的范围包括:
(一)拖拉机。是以内燃机为驱动牵引机具从事作业和运载物资的机械。包括轮拖拉机、履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机耕船。
(二)土壤耕整机械。是对土壤进行耕翻整理的机械。包括机引犁、机引耙、旋耕机、镇压器、联合整地器、合壤器、其他土壤耕整机械。
(三)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是指从事农田基本建设的专用机械。包括开沟筑埂机、开沟铺管机、铲抛机、平地机、其他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四)种植机械。是指将农作物种子或秧苗移植到适于作物生长的苗床机械。包括播作机、水稻插秧机、栽植机、地膜覆盖机、复式播种机、秧苗准备机械。
(五)植物保护和管理机械。是指农作物在生长过程中的管理、施肥、防治病虫害的机械。包括机动喷粉机、喷雾机(器)、弥雾喷粉机、修剪机、中耕除草机、播种中耕机、培土机具、施肥机。
(六)收获机械。是指收获各种农作物的机械。包括粮谷、棉花、薯类、甜菜、甘蔗、茶叶、油料等收获机。
(七)场上作业机械。是指对粮食作物进行脱粒、清选、烘干的机械设备。包括各种脱粒机、清选机、粮谷干燥机、种子精选机。
(八)排灌机械。是指用于农牧业排水、灌溉的各种机械设备。包括喷灌机、半机械化提水机具、打井机。
(九)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是指对农副产品进行初加工,加工后的产品仍属农副产品的机械。包括茶叶机械、剥壳机械、棉花加工机械(包括棉花打包机)、食用菌机械(培养木耳、蘑菇等)、小型粮谷机械。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农业运输机械。是指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运输机械。包括人力车(不包括三轮运货车)、畜力车和拖拉机挂车。农用汽车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一)畜牧业机械。是指畜牧业生产中所需的各种机械。包括草原建设机械、牧业收获机械、饲料加工机械、畜禽饲养机械、畜产品采集机械。
(十二)渔业机械。是指捕捞、养殖水产品所用的机械。包括捕捞机械、增氧机、饵料机。机动渔船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三)林业机械。是指用于林业的种植、育林的机械。包括清理机械、育林机械、树苗栽植机械。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不属于本货物征收范围。
(十四)小农具。包括畜力犁、畜力耙、锄头和镰刀等农具。农机零部件不属于本货物的征收范围。
1.医药公司从农机经销商进货“动力喷雾机”,发票税率栏显示“免税”,是按“农机”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吗?医药公司再卖给机关单位,用于防疫消毒,还能再按农机免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按照上述规定,农机经销商销售“动力喷雾机”免征增值税。医药公司再销售时,依然适用农机免征增值税政策。
2.生产农机适用税率是多少?销售喷洒农药的无人机免增值税吗?喷洒农药的无人机属于农机吗?有鉴定机构的鉴定证书。
生产农机适用9%税率。喷洒农药的无人机免不免增值税首先要看是否属于农机范围。
关于喷洒农药的无人机是否属于农机,目前有两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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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农机征税范围为正列举,喷洒农药的无人机不在农机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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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税发【1993】151号文件第十六条第(五)款规定:“植物保护和管理机械。是指农作物在生长过程中的管理、施肥、防治病虫害的机械。包括机动喷粉机、喷雾机(器)、弥雾喷粉机、修剪机、中耕除草机、播种中耕机、培土机具、施肥机。”如果企业能够提供喷药无人机属于农机的证据资料,可以适用农机产品税目,批发和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喷洒农药的无人机是否属于农机,请企业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也期待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明确。
3.通过无人机播洒农药的业务免征增值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因此,若通过无人机喷洒农药是用于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可按照上述规定免征增值税。
4.我是销售公司,我从厂家取得的农机发票,需要进项转出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农机在批发和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销售公司适用农机免征增值税政策,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5.按照财税【2001】113号文件规定,农机在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现在供应商是设备制造商,应该是不能免税的,但是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却是免税的增值税普票,农机设备生产商还有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吗?我们可以拒收这张免税发票吗?
根据现行政策,农机免征增值税政策按环节免税,生产环节不免,批发和零售环节免。设备制造商销售农机开具“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可能的情况:一是适用政策错误,误以为农机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二是生产企业销售的不是自产农机,而是外购农机。如果属于第二种情况,即制造商外购农机再销售,则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农机设备生产商销售自产农机无其他免征增值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