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是企业做大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帮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防范涉税风险,筑牢合规经营根基,福建省税务局组织编写了《福建省民营企业涉税合规自查手册》。
接下来,本栏目将以手册为主体,以专题文章为主要形式,聚焦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系统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费种合规要点,并逐项列明风险提示、自查要点、政策依据等内容,为企业提供可对照、可操作的合规指南。
今日推送内容为“企业所得税”专题,一起来学习吧!
一、其他不得扣除的支出项目未进行纳税调整
风险提示:可能存在列支不得扣除的支出项目(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符合规定的捐赠支出、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等)未做纳税调整,少缴企业所得税风险。
合规自查:查看“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明细,结合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情况,核实列支的不得扣除的项目是否已纳税调整,若存在未调整的情况需进行纳税调增。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二、工资薪金支出未按规定税前扣除
风险提示:可能存在税前扣除已经计提但未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计税工资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未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等风险。
合规自查:查看员工名册、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等,确定用工类别,核对人员范围,核实是否将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人员费用,以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计入应付职工薪酬。查看“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实职工薪酬明细,结合工资薪金制度,确认支付员工的合理工资薪金。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来源:福建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