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们企业是好多年的老企业,有很多应收未收的坏账,应付未付的款项,确实收付不了了,企业现在想把这个消除掉,会产生税费吗?
答复:
是的,可能会产生税费。
应收未收的坏账,应付未付的款项,这是2个不同的业务,不要任性抵消债权债务。不真实的债权债务三方抵消,是有税务风险的!注意,债权债务三方抵消,不适用于无法收回或者无法支付的往来款!
在税务局眼里这是2个事:
1、一个是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你可以做损失,若是不符合扣除条件的,汇缴纳税调增。
2、另一个事是无法支付的应付款,应转为企业收入。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第一项给出了明确规定,对于企业无法支付的款项的所得税处理,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