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绝味食品发布公告称,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内容具体如下:


通过个人收款“隐匿收入”7.2亿。2017-2021年五年间,绝味食品未在财报中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创始人戴文君知情装修公司在公司体外运营,时任财务总监安排员工出借个人银行账户,用于接收加盟门店装修款项,并在2017到2019年年度报告上签字。这种操作使资金完全脱离上市公司对公账户,虚减营业收入金额共计7.2亿元。
行政处罚850万+ST带帽。湖南证监局对其及相关责任人开出合计850万的罚单,其中公司被罚400万,董事长戴文军被罚200万,财务总监彭才刚被罚150万,董秘彭刚毅被罚100万。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绝味”,可能造成股票流动性下降、估值体系重构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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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亮读后感】
上市公司被证监会处罚的案例不少,但是因为隐匿收入被罚很少见。
因为隐匿收入是非上市公司常用的逃避税款的手段,毕竟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虚增收入才是对他们最有利的“歪道”,虚增收入后股价上涨,股东和高管择机减持,其收益远高于多缴的税款。
该公司被查出隐匿收入后,除了证监会的罚款,税务局的补税加滞罚款肯定是少不了的,另外股票价格也会受影响,很不划算。
我盲猜他们不走“寻常路”,也许是不想减持股票,失去公司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