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区分发票抬头是否属于本公司,并分别增值税抵扣、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来看。
一、取得本公司抬头发票
(一)增值税方面
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明确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也就是说,非本公司员工“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
除此之外,若取得本公司抬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确实属于本公司费用,可以依法抵扣。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未有限制“非本公司员工”的相关规定。既然取得本公司抬头发票,若符合真实发生、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合理等条件(通常,这需要相关证据、资料),则可依法予以税前扣除。
二、未取得本公司抬头发票
(一)增值税方面
这个非常简单,增值税乃是凭票抵扣。若未取得本公司抬头的抵扣凭证,则无法勾选(认证)、抵扣。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