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否缴纳个税?
答: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是建立在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基础上的。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情形的,才可以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 号)文件的免税政策。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续聘所发放的补偿金不属于财税〔2018〕164号文规定的解除合同的一次性补偿金,所以,该补偿金应在发放当月合并工资薪金进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税。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相关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税【2018】164号_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