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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案:装饰公司被查,数据分析显端倪 内部密账藏猫腻
发布时间:2025-10-21   来源:东方税语 作者:赵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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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分析显端倪 内部密账藏猫腻

——破解装饰公司不开票偷税谜团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一起装饰公司偷税案件。涉案企业保山孚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2020年10月至2023年期间采取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偷逃税款。针对该涉税违法行为,保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作出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54.53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紧扣疑点,隐匿收入初显端倪

2024年6月,保山市税务局稽查局结合企业已有申报数据,利用大数据分析比对发现,保山孚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隐匿销售收入逃避纳税风险。

对此,稽查部门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该公司在当地具有较高行业占有率和市场认知度,但其2021年至2023年申报营业收入均在200万元-500万元之间,且不时还会出现亏损,同时,该公司上述期间开具发票仅170份,未开票收入占比高达75%。检查人员不禁心生疑惑:这样的经营业绩,这家公司怎么会在当地行业中有较高的地位和市场占有率呢?检查人员结合本地装饰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开展了深入分析,发现该公司申报收入明显偏低,于是,对涉案公司立案检查。

实地取证,内部密账暴露真相

经过周密安排,检查人员对涉案公司实施实地检查。检查人员在办公场所仔细检查,但未发现有价值的资料,检查工作陷入了困境。就在这时,负责电子数据收集的检查人员发现,在财务室的角落里有一台很不起眼的电脑。于是,检查人员立即通过电子取证设备对该电脑进行针对性检索和筛查,最终发现了一份《施工合同编号》。这份材料完整记录了公司开业以来的客户信息、合同价、结算价款、竣工结算时间等关键信息。检查人员心想,如果这份统计表的内容是真实的,那么就找到了案件查办的突破口。

为验证《施工合同编号》的真实性,检查人员依法调取涉案公司高管卢某等人银行账户流水数据。检查人员对数十万条交易数据逐条核对后发现,卢某等人个人账户存在大量与《施工合同编号》中客户结算价款相吻合的业务交易往来记录。在证据面前,卢某只好承认,《施工合同编号》中记录的信息确实是公司2020年开业以来的真实销售收入。在检查人员的劝导下,卢某又主动提供了稽查部门尚未掌握的《保山孚盛装饰公司合同明细》。

为确保定性准确,检查人员决定向装饰客户一一核实合同内容。因涉及的装饰客户数量多,检查人员分组奔赴多地,与装饰客户一一核对合同内容,最终确认合同内容与统计数据相符。至此,该公司采取虚假纳税申报方式,少报销售收入,利用不开票偷税的违法事实逐渐清晰。

认清法理,自觉接受处理处罚

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检查人员注重法理情相融,充分运用“说理式执法”,耐心对卢某等人开展政策宣讲,晓以利害。在税务机关法理并举的感染下,卢某最终承认,由于客户大多为个人的行业特殊性,很少有客户索要发票,这才萌生了“钻空子”的想法,部分未开票收入没有如实申报缴纳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法律规定,对涉案公司作出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

涉案公司积极主动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和罚款,其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强税法学习,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坚决做到合规经营、诚信纳税、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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