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综合
ydvn0n97pgff,2ltsp3pxyeuu
官宣!亚马逊涉税信息报送!电商税务透明化时代来临
发布时间:2025-10-21   来源:正坤财税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电商行业的“野蛮生长时代”正式结束!

数据透明化监管正在重塑行业生态

近日,亚马逊官方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要求通知》,明确表示将自10月起按季度向中国税务机关报送中国卖家的身份信息与交易数据。首次报送将于10月31日前完成,覆盖2025年第三季度(7-9月)的交易数据,此后将形成季度报送机制。

图片

这不仅是一家平台的自主要求,而是依据国务院令第81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5号公告的强制性规定。截至10月13日,包括沃尔玛、Shopify、TikTok、Temu、SHEIN、速卖通、eBay等主流跨境平台均已完成税务机关备案。

平台信息报送范围全面覆盖

亚马逊在通知中明确,这一政策适用于所有中国卖家,无论其商品通过亚马逊哪个站点销售。这意味着,即使是中国卖家仅在美国、欧洲等海外亚马逊商城销售商品,其经营信息也将被纳入报送范围。

报送内容涵盖两大类别:身份信息与收入信息。企业卖家需提供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卖家需提供个人全名和身份证号码。此外,所有卖家都必须提供地址、店铺名称、店铺网址、银行账户详情、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亚马逊强调卖家无需采取任何操作,平台将自动完成信息报送工作。然而,卖家有责任确保其账户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现行法规的要求与违规处罚措施

2025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令第810号,以下简称为《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以下简称2025年第15号公告),明确要求无论平台设在境内还是境外,只要向中国卖家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等营利性服务,都必须依法报送涉税信息。对于在境内没有经营主体的境外平台,需指定境内代理人完成报送义务。

税务机关可通过平台报送数据与企业自行申报数据的比对,精准核查收入申报真实性。根据《规定》,平台企业未按规定报送涉税信息将面临严厉处罚。逾期不改正者,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2025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有关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22号,以下简称2025年第22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

  • 一个年度内累计2次(含)以上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提供涉税信息或者漏报涉税信息的;

  • 累计2次(含)以上瞒报、谎报涉税信息的;

  • 通过为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批量办理登记注册、更改店铺唯一标识码以及其他方式违规引导或帮助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转换收入性质或者分拆收入,导致报送涉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

  • 伪造、篡改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或者协助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伪造、篡改涉税信息,导致报送涉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

  • 以暴力、威胁、公开抵制等方式,拒不按照规定报送、提供涉税信息的;

  • 其他违反《规定》第十条的严重情形。

对拟责令停业整顿的平台企业,按照互联网平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层级,由主管税务机关层报省级以上税务机关实施责令停业整顿。对停业整顿的平台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限制其开具发票,对其接受发票进行预警提示;由作出停业整顿决定的税务机关通报处罚情况,并按程序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法采取有关处置措施。

根据2025年第15号公告规定,平台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提供涉税信息的,税务机关依据《规定》第十条进行处理,并将相关情形按规定纳入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管理;一个年度内2次以上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提供涉税信息的,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示。

信息报送常态化下的税务风险与防范

电商领域存在多个常见的税务风险点,包括分拆收入、隐匿收入、虚假交易等。

从税务部门今年公布的一系列案件来看,一些MCN机构为降低运营成本、争夺主播资源,虚化代扣代缴职责,并通过分拆收入、虚构业务、设立空壳公司等手段,帮助主播逃避纳税义务,甚至自身也通过虚开发票抵扣税费,形成“双向逃税”的恶性循环。部分网络主播通过私人账户收取打赏、佣金,隐瞒真实收入;通过注册个体工商户,通过乔装打扮、隐匿收入伪装成小规模纳税人进行虚假申报;还有通过与MCN机构串通,少缴不缴税款。

  • 网络主播余洋通过注册6个个体工商户,将3.4亿元的销售收入分散至不同主体,仅申报390万元开票收入,最终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1431万元。

  • 网络主播李呈祥通过个人账户收取直播货款,并注册个体工商户虚假申报,3年少缴个税、增值税243.5万元。最终税务部门对其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402.14万元。

  • 梅河口市东思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抖音、京东、快手、天猫等平台取得销售收入约1600万元,但仅申报552.3万元,少申报收入千余万元,最终被追缴税款及罚款233万元。

  • 广东惠州某MCN机构通过设立10家空壳公司虚开发票,为700余名主播转移收入,帮助偷逃个税3200万元,自身少缴税费2100万元,最终被重罚4268.6万元,主犯被移送起诉。

根据2025年第22号公告规定,分拆收入是指互联网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将本属于同一纳税主体的收入分散至多个纳税主体,以达到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税款的目的。对于分拆收入的平台内经营者,税务部门将依法向其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税务部门提醒,依法治税是税务部门的法定职责,如实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任何分拆收入、转化收入性质、转换主体身份等违法行为都将受到追究。

随着平台信息报送常态化,税务数据越发透明,平台内经营者亟需构建全面的合规体系,做好应对措施:全面核实身份信息、完善收入申报制度、善用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税务合规优化、防范税务风险等,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提升在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